如何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如何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7月27日下午,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全省母婴保健“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针对母婴保健“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提出询问。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李殿勋率12个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应询。
专题询问中,根据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社会各界关注的难点、重点问题,围绕如何落实好母婴保健“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如何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如何健全母婴保健服务网络、如何强化母婴保健的公益性等多个方面提出询问。
李殿勋及省编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总工会、省妇联、省残联等12个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到会应询,认真作答。
“本次专题询问坚持问题导向,彰显担当作为,达到了预期目的。要强化跟踪问效,持续做好专题询问‘下半篇文章’。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表示,要与时俱进完善母婴保健工作法治环境。统筹做好相关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努力从法治供给和法律实施上探求良策,运用法律武器、法治力量推动全省母婴保健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加强“三前一后”出生管理,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对照母婴保健法第三条,我省实施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对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母婴保健事业将采取哪些特殊措施予以扶持?”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梁肇洪针对2018年以来,出生缺陷发生率降幅不大,有的地方不降反升的问题提出询问。
“解决出生缺陷发生率降幅减缓的问题,我的体会是,一靠科技,二靠法治,三靠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也是解决其他医疗卫生健康的基本经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殿勋回答,包括婚前医学检查、孕前检查、产前筛查及婴幼儿出生以后及时给予医学指导和干预在内的“三前一后”的出生管理,还有很多工作可以做。
关于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母婴保健事业的发展问题,李殿勋表示,要在投资和预算上尽量的向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发挥我国的体制优势,强化省内甚至是争取省外的协助帮扶。要更多坚持依靠深化改革,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在发展中解决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母婴保健事业的自身发展水平。
进一步健全母婴保健服务网络,提升母婴保障服务能力
“执法检查发现,我省妇幼健康服务体系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作为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原则,如何建立健全母婴保健服务网络、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肖迪明点名省住建厅省卫生健康委回答问题。
“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究其主要原因,一是少数地方对母婴保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二是少数地方政府投入还没有完全到位,三是少数卫健部门对母婴保健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省卫生健康委主任李小松回答。
李小松表示,接下来,卫健部门将从织牢母婴保健网底、规范市县妇幼保健机构设置、完善母婴保健学科体系建设、优化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系统四个方面发力,进一步健全全省母婴保健服务网络。同时,卫健部门还将加强妇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力度,进一步加强抓好对口支援和医联体建设,进一步加强强化母婴保健人才队伍建设,从而进一步加强提升母婴保健服务能力和水平。
强化公益属性,加强财政保障、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
执法检查发现,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公益属性在弱化,功能发挥不够明显,普遍存在财政保障不足、人员编制未配齐的问题。“如何按照妇幼保健机构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属性,将相关经费纳入预算足额保障?如何适应母婴保健事业发展需要,按标准配齐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余雄向省财政厅和省编办提出询问。
“母婴保健‘一法一办法’实施以来,省财政多渠道筹集资金,为提升母婴保健事业提供了基本的资金保障。”省财政厅厅长石建辉介绍,“省财政制定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每年会同省卫健委、省妇联等部门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加快支出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强化考核机制,把考核结果和资金安排挂钩。通过加强资金管理,我省母婴保健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绩效在不断的提升。”
针对余雄委员反映的问题,石建辉解释,并不是公益一类预算单位都是全额预算单位,还是要根据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性质分类而定。财政要全额保障的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石建辉表示,现在可能整体的保障水平还是比较低,对公共医疗服务这一块可能会有所忽视,下一步,省财政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等一起加强对财务状况困难的妇幼保健机构开展监测,并研究给予专项补助。
省委编办副主任陈龙表示,省委编办坚持抓改革、强基础、促发展,努力为湖南妇幼工作提供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省委编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央“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要求,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盘活现有编制资源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深入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持续完善妇幼保健工作体制机制,为妇幼保健事业发展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增机会、调门槛、强基层
我省妇产科、儿科医生的高级职称晋升考核,需要有门诊工作量和手术工作量评价。这导致从事个体保健服务的临床医生因无手术工作量,无法申报相关学科高级职称。此外,出生缺陷防治中的核心学科医学遗传科没有职称序列。
“如何采取措施解决妇幼专技人才职称评定的难题,切实打通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人才成长的‘堵点’?”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委员肖莉杏向省人社厅吴开明副厅长提问。
“这个问题的核心是妇幼保健机构专技人员评职称难的问题。根据我们调研的情况来看,难点和堵点主要是体现在机会少、门槛多、基层弱三个方面。”省人社厅副厅长吴开明表示,为了解决这些难点,疏通堵点,省人社厅着重从增机会、调门槛、强基层三个方面推动解决。
“从2021年开始,省人社厅提高了全省公立医院中、高级岗位比例,尽量增加优秀医务专技人员的晋升机会。取消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作为申报职称的必要条件。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吴开明介绍,“从2020年开始,对包含妇幼保健机构在内的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三放宽一允许”政策,切实解决基层招人难、留人难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狠抓政策落地,尽快释放政策效应。积极主动汇报,争取在全国初、中级卫生职称考试中增设遗传专业,申请妇幼保健专业单设评价标准。加大宣传力度,激励卫生专技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健康湖南战略。
潇湘晨报记者章杨梓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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