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首次违停免于处罚(违停一次能不能不罚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明确规定违停处罚金额为20-200元,郑州交警顶格处罚不合理,是否可以人性化分级处罚。”8月31日,针对郑州市政协委员郭永涛在郑州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中提交的提案,郑州市公安局在官方网站公示的答复中回应称,对违停车辆罚款200元,是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河南道交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的,罚款金额只规定200元一档,交警部门对违停车辆处罚没有自由裁量权。
上述答复中称,《道交法》作为全国交通安全管理的大法,其立法角度是站在国家层面,为了使法律制定能够因地制宜,符合各地区不同交通状况,适应各地区不同的经济发展,《道交法》在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法规定的罚款幅度内,规定具体的执行标准(《道交法》允许各省制定本省相应标准)。
《河南道交条例》是经河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2006年7月28日审议通过的,对违停车辆处罚,第五十八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六)违反规定停放车辆,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金额只规定200元一档,因此并未违背上位法(注:我省《河南道交条例》规定违停处罚只有200元一个金额)。
该答复还提到,同时,《河南道交条例》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行为,依照《道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其中予以罚款处罚的,执行本条例规定的具体标准。”(注:河南省内必须执行《河南道交条例》),故由此可见,交警部门对违停车辆处罚没有自由裁量权。
郑州市公安局在答复中称,郑州市公安局在加强静态执法的同时也非常重视人性化执法问题。近几年分批次对一线执法民警进行了轮训,重点强化了规范执法、人性执法的培训,并下发了各类规定。
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连续就违停治理,拖车规范等执法行为下发了相应的硬性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强化了民警执法规范化、人性化的要求,使基层民警的人性化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今年以来,郑州警方对一般违法停车行为坚持以劝离、教育为主,坚持人性化执法。加强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执法工作责任倒查与追究制度,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执法行为。对城区道路机动车违停整治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一律予以严肃查究。
(作者: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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