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河口少数民族(云南河口民族风俗)

云南省河口县的彝族有“仆拉泼”、“姆鸡泼”、“尼苏泼”三个支系,语言、服饰、风俗习惯与邻县屏边、蒙自、马关的彝族大体相似。

云南河口少数民族(云南河口民族风俗)(1)

一、人口与族源

主要分布于桥头乡的老卡、牛场、大打拉、新发寨、龙洞和莲花滩乡的干龙井、中岭岗、约马几及老范寨乡的丫都坡等。

据乾隆《开化府志》及《元史世祖本纪》记载:“至元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夏四癸未,云南右丞爱鲁上言,自发中庆(越南地名),经罗罗(倮倮,彝族支系)白衣(傣族)入跤趾(越南)。”由此可见,800多年前河口就有彝族先民居住,但多数已在早期外迁。据走访调查,现居住在河口境内的彝族都说他们的祖先是从临安(今建水)、屏边、马关搬来的,具体年代不详。河口境内彝族政治经济社会形态与苗族大体相近。

莲花滩乡原创彝族舞《平常农家事》

二、服饰

河口彝族服饰与其他兄弟民族的最大特点是:男子服饰与汉族几乎无异,仅妇女服饰尚保存相应的民族特色。特别是未婚和青年妇女服饰,仍保留一些彝族传统色彩。

彝族妇女服饰:彝族妇女多喜好身着蓝底绣花长袖外衣,两襟、两肩、两臂、肘、袖口绣有各色各类花纹图案。腰间系约15厘米宽缀银泡棱形图案花腰带,下着宽腰黑色宽大长裤。头饰为半月形缀有红、黄色毛线绒球;两端缀以红穗。老年妇女多喜包方格花头帕。

云南河口少数民族(云南河口民族风俗)(2)

男子多喜着蓝色或黑色咔叽布对襟长袖普通衣,下穿黑色或蓝色大扭裆裤。老者有缠黑头帕或戴蓝色帽习惯,今已与汉族无异。

三、礼仪习俗

彝族是一个具有诚实善良、吃苦耐劳、尊老爱幼、热情大方传统美德的民族,与周边各兄弟民族融为一体,共同建设祖国边疆。

节日禁忌:彝族最盛大的节日为过年,每年要过大小2次年。大年为春节,火把节为小年。彝族普遍在夏历腊月二十四宰杀年猪。腊月三十之夜不请客,不寄宿他人家中,借人钱物须还清,家家户户都要杀大公鸡团聚,祭天地、献祖宗。正月初一全天不动刀斧,不事生产、不串亲戚,初二至初三方可走亲串戚、互相拜年。正月十六杀鸡祭祀,过年结束。节日期间,青年男子或上山狩猎,或串亲,对歌,寻觅知己。

云南河口少数民族(云南河口民族风俗)(3)

夏历6月24日,是彝族传统火把节,也叫过小年,是日,夜里家家户户都要杀鸡叫魂,到田间祭祀。入夜各家各户点燃火把,燎照住房,畜厩等处烟熏一周,意在驱鬼。然后将火把送到村外草坪上,照着青年小伙们开展摔跤比赛,以示降伏凶神,预祝丰收。火把节已成为开展文艺体育比赛的盛会,成了各族人民喜庆丰收,进行物资交流的盛会。

此外,彝族也过“新米节”、“端阳节”、“中秋节”等节日。

彝族在社会生活中有诸多禁忌。如:严禁在村里生私生子,违者会招致抄家;妇女分娩忌男子接生;公公忌收媳妇晾晒的衣物;年轻人忌在家中吹口哨、弹四弦等。

云南河口少数民族(云南河口民族风俗)(4)

四、婚俗

彝族基本的婚姻形态是一夫一妻制,除少数与汉族通婚外,均为族内婚。同宗不通婚,五代之内的亲表兄妹不通婚,严禁两兄弟娶两姐妹。

彝族男女青年社交自由。女子一般十四五岁就学唱山歌,参加社交活动,男子十五六岁便开始走村串寨,寻知己,结伴侣,彝族婚姻分为自由婚和媒妁婚两种。自由婚又叫“偷婚”,男女双方在交往中互相爱恋,许下终生后,男方要将备好的衣物或首饰作为信物赠送女方,并商定婚期。婚期一到,男方便邀约伙伴趁黑潜入女方村边等候,待姑娘走来便一拥而上,将其“偷”回男家,即为成婚。女方父母一般都尊重女儿的选择,为其办酒席。

云南河口少数民族(云南河口民族风俗)(5)

媒妁婚又分为两种:一是双方自由恋爱,请媒提亲,征得对方父母同意后成亲,此类情况居多,因此,彝族家庭一般比较稳定。二是双方无恋爱基础,由父母请人说媒,由父母决定婚事。如姑娘不同意,媒人须多次登门求说,姑娘若是不同意,就会当着媒人的面做出扫地,甩空桶等举动以示拒婚,媒人见状就不再登门。彝族成婚时,如男方因事在外,可由其弟代行婚礼,但不得同房,有兄终弟及的“转房”习俗。

云南河口少数民族(云南河口民族风俗)(6)

五、丧葬

彝族死人实行棺木土葬。在家咽气视为好死,在外断气视为不吉。老人咽气须由儿子“接气”,鸣枪报丧。听到枪声,家族长老就会主动召集三亲六戚,帮助料理后事,视死者年龄,停灵一般要3天~7天才上山下葬,葬后7日内死者办“招魂”仪式。

图片综合来源于“河口史志”,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原文作者:张珂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