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绿色食品(谨防假冒绿色食品)
许贵元 据媒体报道,近日,上海警方查处通报了一起假冒“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系列案,涉案销金额2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邓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将非法印制的假冒“绿色食品”证明商标贴附于普通农产品外包装上,以提高价格对外销售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例假冒“绿色食品”证明商标案 ,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假冒绿色食品?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假冒绿色食品
许贵元
据媒体报道,近日,上海警方查处通报了一起假冒“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系列案,涉案销金额2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邓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将非法印制的假冒“绿色食品”证明商标贴附于普通农产品外包装上,以提高价格对外销售。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例假冒“绿色食品”证明商标案。
所谓“绿色食品”,即是指产自优良环境,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无污染、无公害、安全优质并使用专用标志的食用农产品及加工品。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城乡广大消费者对“绿色食品”格外青睐,市场需求量与日俱增。 “绿色食品”与普通“大路货”的产品比较,具有营养价值高、产品质量好、食用健康安全的特点。因此,市场售价自然高一些,也是不争的事实。然而,“绿色食品”标志不允许乱贴乱用、冒名顶替、以假乱真。
根据国家《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规定,未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禁止将“绿色食品”标志用于非许可产品及其经营性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转让“绿色食品”标志和标志使用证书。食品安全法也有相关规定。如果将普通农产品和加工品贴上非法印制的“绿色食品”标志和商标,公然在市场上高价兜售,既干扰了正常市场秩序、又侵害了消费者利益,触犯了法律底线。上海警方及时侦破假冒“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系列案,体现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不仅对不法分子起到了有力震慑作用,也提示各地进一步强化城乡市场监管,别给非法分子任何可乘之机。
发展“绿色食品”关系国计民生和全民健康安全。首先要从源头抓起,严把生产这一关。从产品销售、流通、加工、运输、储存到餐桌等各个环节,都要监管到位,不可“失控”。同时,在疫情下,要采取科学手段和措施,开通“绿色通道”,鼓励“绿色食品”进城,助力打好“稳产保供”这两场硬仗。市场监管、食品安监、公安、质检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对城乡市场经常开展大“全方位”巡视和“拉网式”排查。一旦发现兜售假冒“绿色食品”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果断查处,予以严厉惩罚。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别花钱买“灾祸”,提高自身识别真假能力、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要大力搞好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让假冒“绿色食品”退出市场舞台;让干扰城乡市场秩序、肆意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种种不文明、不道德、不守法的行为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露头就打、无处藏身,依法护卫百姓“舌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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