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安全15条硬措施(十五项保障措施)

第六项措施,升级管控高风险作业。对重点场所、重点头面、非常规作业实行专盯。石门揭煤、瓦斯排放、冲击地压解危等高风险作业升级管控,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提前向上级公司报备。凡是不能保障安全运行的设备设施一律停用,凡是被地方政府点名要求停产的、重大隐患治理不到位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不力的、自身安全没有把握的单位一律停工停产整改。

煤矿生产安全15条硬措施(十五项保障措施)(1)

第七项措施,加强岗位风险防范。各企业要梳理现场工作岗位安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和标准化作业流程,强化职工规范化操作。采取物防、技防、人防等措施,采用隔离、闭锁、联锁等技术、工程手段,根本上防范人因操作失误。

第八项措施,狠反“三违”行为。各企业要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安全监察力度。各单位每月要至少组织开展1次“三违”人员巡回检讨与警示教育活动,真正起到“一人犯错、教育一片”的效果。

煤矿生产安全15条硬措施(十五项保障措施)(2)

第九项措施,强化外委人员管理。煤化工、电力等企业要切实加强劳务派遣等外委人员安全管理。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危险岗位要严控劳务派遣工人数量,未经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

煤矿生产安全15条硬措施(十五项保障措施)(3)

第十条措施,开展违法分包转包、资质挂靠专项整治。各有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承包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督责任、项目经理岗位责任等相关制度。立即开展一次专项整治,系统梳理各项工程发包、分包、转包、资质依法合规情况,报公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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