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谈交通谭乔去哪了(谭谈交通谭乔将面临数千万元版权赔偿)
“师傅,你该走哪啊?”
“到二仙桥!”
“不是,我问你该走哪个道?”
“走成华大道!”
……
这段脍炙人口的“二仙桥大爷”名场面出自成都电视台的一档节目《谭谈交通》,主持人是一位诙谐幽默的警官“谭Sir”谭乔,在科普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收获了许多关注。而如今,谭乔竟面临着被起诉的风险。
《谭谈交通》“二仙桥大爷”名场面 图据网络
7月10日,谭乔发微博称,《谭谈交通》节目在多平台被下线,自己可能面临数千万元的巨额赔偿。不仅如此,众多以《谭谈交通》为蓝本进行剪辑的短视频创作者们,所制作、发布的爆款视频也在近期陆续被投诉下架。为此,谭乔特意录制了一段视频回应。
“《谭谈交通》从2005年3月28日开始,由我本人原创拍摄,带有新闻传播属性,十几年来一直无偿公益普法,在网络上受到了无数朋友的喜爱和传播。”谭乔说,“因为初衷是为了更好地普法,所以无论是作为唯一创作者的我,还是视频记录方,都从来没有主张过所谓的版权存在,以便广大人民群众善意地‘二创’和编辑。”
而且,《谭谈交通》已于2018年5月4日停播,谭乔本人也已辞去了节目录制的工作,为何直到现在才面临官司呢?
谭乔微博视频回应截图
起诉公司已将多家视频平台告上法庭
据了解,各平台下架《谭谈交通》原因皆为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游术文化”)起诉所致。
企查查信息显示,成都游术文化成立于2018年3月,曾用名为游术(成都)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宇航,注册资本为50万元,公司现有知识产权仅一项注册申请中的“游术”商标,为小微企业。
天目新闻记者注意到,该公司参与了多起民事诉讼案,例如在今年4月,公司密集起诉了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也就是B站(哔哩哔哩)的平台运营方,涉及案件多达20余件。
不仅如此,在过去一段时间内,该公司多次将腾讯、百度、快手、爱奇艺、小红书、咪咕视频等各大社交媒体和视频类平台告上法庭,均为民事案件,案由均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成都游术文化部门司法案件 图据企查查
成都游术文化部门司法案件 图据企查查
天目新闻记者在企查查搜索发现,目前与《谭谈交通》版权相关的作品著作权有5项,著作权人为成都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由成都电视台全资控股。而《谭谈交通》的12项商标专利,申请人也均为成都电视台。从股权关系来看,成都游术文化与《谭谈交通》版权所有方无任何交叉持股。
“仅从当前公开的信息来看,节目不能被上传,平台方大概率收到了‘权利人’的侵权告知,要求删除、屏蔽、禁止上传涉嫌侵权的内容。”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娱乐法律事务部主任杨吉向天目新闻记者表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相关视频平台方可能收到了书面材料,权利人即成都游术文化有相关证据证明,谭警官及其参与制作的节目有构成侵权的可能。
杨吉推测,成都游术文化既然能起诉谭乔,主要有两种可能性:一是该公司可能参与《谭谈交通》相关视频的制作,因此才获有相关信息网络传播的权利;二是作为“表演者”的谭乔,与该公司有一定的经纪合作关系。但是具体关系则需要进一步求证,等待事情进展。
7月11日,天目新闻记者尝试联系成都游术文化的法人代表,但电话一直处于占线状态,未能拨通。
网友“二创”为何也被殃及?
《谭谈交通》之所以能火遍网络,不仅是因为谭乔本人妙语连珠,更是因为每期节目中被谭乔“逮”住的违章市民都各具特色,才产生了大家喜闻乐见的化学反应,继而激发起广大网友的创作灵感:“到处闲逛警谭乔,路遇违章把话聊。警‘光’(官)询问要去哪?成华大道二仙桥。”
但是,二次创作因为会对他人作品的剪辑、拼接、混剪、改编等行为,在未经原作者授权同意的情况下,一直游走在侵权的灰色地带。
杨吉告诉天目新闻记者,从目前实践来看,大多数二次创作难以构成合理使用。因为《著作权法》第24条规定了十二种明确的和一种“兜底条款”的合理使用的情形,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二创”作者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而大多创作者不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其行为目的也未落入法律规定的属于合理情形的范畴内。甚至很多打着二次创作旗号的账号基本上是以吸引浏览、赚取流量、为图变现而开设的,即具有商业利用的主观意图。所以通常会被认为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杨吉说。
天目新闻记者注意到,有网友在谭乔B站账号动态下留言,称自己在2021年2月2日发布的谭谈交通二创作品被成都游术文化申诉侵权,视频已被锁定。
网友在谭乔B站动态下留言截图
律师:谭乔维权需证明自己是制作者、创作者
谭乔强调,《谭谈交通》在创作之初就没有签订过任何合同和协议,那是否为自己如今维权埋下隐患?
“谭乔如果想要维权其实很简单,只要提供相关‘反证’,即证明自己不仅是该视频的‘表演者’,而且还是制作者、创作者,向视频平台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杨吉告诉天目新闻记者,这符合《著作权法》中“通知与反通知”的制度设计。
简单来说,就是当一方主张你侵权,通知平台要求你下架涉嫌侵权的内容,那么你可以反向通知该平台,证明你的内容没有侵权或者有合法的权利来源。这时平台可以根据双方提供的材料自行判决究竟是否下架。
7月11日,谭乔向中国新闻社表示,自己面临赔偿的第一个原因是成都游术文化投诉他侵权。当初制作《谭谈交通》时,只有自己和一名摄像记者参与。目前《谭谈交通》谁是版权方,谁拥有多少比例的权益,还需要权威的机构来认定。
而且谭乔面临赔偿的第二个原因,是他个人无法正常履约一些商业合作。谭乔表示,他很想搞清楚在新《著作权法》实施以后,他是否享有应当的权利,而视频记录的另一方,是否可以向他或者其他的创作者进行索赔。谭乔认为,“一切都应当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去解决”。
谭乔微博视频回应截图
天目新闻将持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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