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别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将车辆借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牙刷与车恕不外借”,虽说这只是一句玩笑话,但也证实了车子的重要性,把自己的车借给他人,既担心对方把车子损坏了,又害怕发生事故。那么,问题来了:当他人借车发生了事故,车主还要承担责任吗?

借用别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将车辆借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1)

案例:王某某将其小轿车出借给李某,李某驾驶该车辆超载、超速行驶,车内还坐着其朋友张某。由于对路况缺乏了解且行驶速度过快,李某驾驶该车辆撞上道路旁的树木,引发交通事故,导致张某死亡。经过调查,李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法院判决: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而借用王某某的小型汽车单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车人张某的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但肇事车辆实际车主是王某某,王某某作为机动车所有人出借机动车时应当审查驾驶人的驾驶资格,不应将车辆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李某对本次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结合车主王某某的过错程度,由王某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法条链接: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小检提醒:遇到朋友借车需要注意些什么呢?1、出借人一定要保证出借车辆性能完好,不存在缺陷,如果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车辆存在缺陷影响安全行驶还出借的,应当认定出借人具有过错。2、出借人出借车辆时,应把车辆出借给具有与所出借车辆准驾车型相符驾驶执照的人。如果借用人没有驾驶资质,那么无论出借人是否知晓,都应认定其具有过错。3、出借人在出借时一定要保证借用人的适驾状态,如果借用人明显不能驾驶机动车(饮酒甚至醉酒),则出借人具有过错。所以,广大车主应了解这些法律知识,不能出于友情而随便出借车辆,一旦出了事,很可能害了朋友,苦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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