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骑车交通事故(深夜两点15岁少年独自驾车下山)
未满18岁能考驾照吗?
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能开车吗?
这还用问?答案当然是:
不能!不能!不能!
15岁少年
深夜独自驾车
9月4日凌晨,福州交警晋安大队民警在连江北路开展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闽A牌小车在即将到达设卡处时突然缓慢行驶,止步不前。
执勤民警察觉情况不对
立即上前查看
未成年
15岁
男性
深夜驾车下山
无证驾驶
长辈夜间熟睡
福州交警立即对其进行询问
在驾驶人陈某某口中得知
9月3日,陈某某与其家人到鼓岭游玩过夜,因半夜肚子饿,想去吃宵夜,便趁家人熟睡后偷偷拿走亲戚的小车钥匙一路从鼓岭开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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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立即通知其父亲及车主前来了解情况,正在熟睡的少年父亲接到电话后十分震惊,赶忙下山抵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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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父亲到场后
民警立即对其作为监护人
看管不严、教育不到位
做出了严厉批评
所幸的是
驾驶人陈某某在这一段行车过程中
并未发生交通事故
驾驶人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民警依法对陈某某做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因当事人陈某某未满十六周岁,民警对其做出拘留处罚决定,但不送拘留所执行。
学生骑行电动车上学引发多起事故
未成年学生骑电动车上路
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宁德交警整理了部分本地
涉及学生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对车辆操控不熟练!闯祸了...
2021年12月13日13时50分许,学生李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霞浦县六一七路由东往西行驶,途经东关花苑小区路段时,与同向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李某驾驶车辆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与同学竞速追逐!失控撞向小车...
2021年9月25日13时50分许,学生王某与同学分别驾驶二轮电动车沿霞大线由霞浦涌山村往县城方向行驶,途经涌山村路口时,王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与卓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当事人王某驾驶车辆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超员载同学闯红灯!多人受伤…
2022年2月1日16时许,学生滕某驾驶电动车后载2名同学沿霞浦县城区龙津路由北往南行驶,途经龙津路与山河路红绿灯路口时,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与陈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滕某和同学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滕某驾驶车辆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青少年处于成长的关键时期
对很多新鲜的事物充满了好奇
年轻人需要正确的指引
才不至于盲目尝鲜
温馨提示
希望所有家长、监护人注意对孩子的日常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教育!未成年不是逃避法律的挡箭牌,不管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蜀黍在此提醒广大的父母
对孩子的教育不只是学校的责任
而更应是父母自身的责任与义务
再忙再累也不能忽视跟孩子的沟通
如果自己不教育
将来一定有人替你“教育”孩子
来源:福州、宁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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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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