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开证明可以劳动仲裁吗(济南方特拒绝哺乳期女员工诉求)
近期,“济南方特被曝违法劝辞哺乳期员工”一事引发大量关注。有网友认为,再也不去玩,公司没担当。
据悉,2月2日,山东一网友小婷(化名)在短视频平台发布“济南方特逼辞哺乳期女性”视频,称其入职济南方特4年半并无任何过错,但公司在她哺乳期内通过电话要其主动离职。双方就赔偿等问题协商未果后,她被人力资源强制调岗。
此前济南方特回应称,该员工请了47天事假,原岗位由他人负责,其拒绝接受转岗,并发布与事实不符视频。
2月6日,小婷最新视频内容显示,双方面谈后,方特拒绝当事人“赔偿、道歉、发布声明”的诉求,但同意其回原岗位工作。小婷表示“被此事严重影响生活,不知道怎么办,仲裁也不一定能赢了”。
对此,北京权佑律师事务所林丽鸿律师告诉九派新闻记者,如果要针对公司之前的“强迫离职”行为进行仲裁的话,意义不大。因为公司已就错误行为予以纠正,违法行为已不存在。如果劳动者就其他劳动纠纷申请仲裁的话是可以的。
【1】后续:方特拒绝当事人诉求、同意其回原岗位工作,客服称最近生意挺好
2月6日,小婷公开表示,她希望公司按照辞退哺乳期女性的法律法规赔偿,再发布声明给大众一个交代,给她进行道歉。
但公司方面拒绝赔偿、拒绝道歉,决定将其安排至原岗位继续工作,并表示对她不会有任何成见。此前,该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一再向小婷强调,原岗位已无空缺。
“这件事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我的孩子不吃奶粉,又被影响到回奶了。现在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因为公司一直坚持没有辞退,就算是仲裁也不一定能赢。”小婷补充到。
2月7日,九派新闻致电华强方特(济南)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接线人员马小姐表示自己对事件不知情,刚来上班两天,是实习生,现在只会录指纹。济南方特客服人员对此回应称,不了解这件事,最近生意挺好的。
【2】律师:公司已纠正错误行为,当事人无法申请仲裁维权
仲裁还能不能赢?拒绝员工诉求,公司当前的处理方式是否合理?回到原岗位该如何自处?
北京权佑律师事务所林丽鸿律师认为,目前公司已就自己的错误行为予以纠正,违法行为已经不存在,无法申请仲裁维权。
如果要针对公司之前的“强迫离职”行为进行仲裁的话,意义不大。如果劳动者就其他劳动纠纷申请仲裁的话,是可以的。
公司前期的“劝/逼其离职”的处理方式,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后续事件发酵后,公司恢复员工岗位,停止侵权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也有利于解决矛盾。
林律师进一步表示,作为企业的话,只要员工认真完成自己的工作内容,正常情况下,应该不会出现网友讨论“被穿小鞋”这种情况,万一出现也可以维权。
如果该员工担心自己“被穿小鞋”,双方愿意就这个问题进行约定的话,属于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九派新闻记者 欧俏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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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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