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q之战解读(出乎意料的3Q大战)

腾讯控股是我的第一重仓股,读吴晓波著的《腾讯传》能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腾讯的商业模式,理解腾讯的投资逻辑本文是腾讯传的第13篇,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3q之战解读?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3q之战解读(出乎意料的3Q大战)

3q之战解读

腾讯控股是我的第一重仓股,读吴晓波著的《腾讯传》能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腾讯的商业模式,理解腾讯的投资逻辑。本文是腾讯传的第13篇。

从数据和影响力来看,腾讯也从2009年起扮演了征服者的角色,正是从此时开始,腾讯站在了暴风雨的中央,而它自己并未察觉。

种种对腾讯的不满如同带刺的荆棘四处疯长,如同风暴在无形中危险地酝酿,它所造成的行业性不安及情绪对抗,在一开始并不能对腾讯构成任何的伤害,可是,聚气成势,众口铄金,危机就会在最意料不到的地方被引爆。

对腾讯的不满,归结为三宗罪:“一直在模仿从来不创新”“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垄断平台拒绝开放”。

对腾讯压抑已久的不满,终于以一种非常戏剧化的方式被释放了出来。

2010年的9月到11月间,周鸿祎创办的奇虎360公司与腾讯展开了一场轰动一时的用户争夺大战,时称“3Q大战”。

这是360杀毒软件与QQ医生的战争,当时甚至发生了要求所有用户面对“QQ”和“360”必须进行“二选一”。

3Q大战是中国互联网史上的一个重要战役,也可以说是PC时代最血腥的“最后一战”。不过日后来看,经此一役,互联网的法治及道德环境并没有得到改善;相反,3Q大战证明了丛林法则的胜利,就事件的真相而言,则称得上是一个“罗生门”,一百个观察者,一百个事实,一百个观点。

我们来看看法律的判决,双方在后来的3年多里多次对簿公堂。

2010年11月15日,也就是周鸿祎发表博文《与其苟且活着,不如奋起抗争》的那天,腾讯以“360隐私保护器及360网站虚构腾讯侵犯用户隐私的事实,对腾讯进行恶意商业诋毁”为由,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正式起诉360不正当竞争。

2011年4月,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要求奇虎360停止侵权,30天内在360网站的首页及《法制日报》上公开发表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腾讯经济损失40万元。奇虎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9月29日,北京二院维持一审判决结果。

随后,腾讯就奇虎360公司发布的“扣扣保镖”的相关侵权行为,向广东高院提起了更大规模的诉讼。

2013年4月,广东高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奇虎360公司的多项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这些不当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腾讯公司合法的商业利益,同时也破坏了行业内正常的竞争秩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法院因此判决奇虎360公司连续15日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

奇虎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2月24日,最高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尽管在法律层面上,腾讯取得了全胜,可是正如马化腾等人当时所预见到的,判决对两家公司均不构成实际的利益影响,中国法律在众多的互联网恶性竞争中都没有能够扮演恰当的、具有实际约束力和惩戒力的武器,这实在是一件令人非常遗憾的事情。

对于马化腾来说,3Q大战则无异于一杯难咽的苦酒。

就竞争战略的角度,11月3日的“不兼容”,无疑是唯一正确的决策,马化腾冒着千夫所指的风险,阻击了360的釜底抽薪。后来他对我说:“如果再咬牙坚持一周,360就彻底出局了。”恨恨之意,溢于言表。

3Q大战的暧昧结局,并没有带来反抗者所期许和承诺的“完全开放环境”,反而促使了“唯平台论”的奇特复活:一方面,对开放的呼唤促使垄断者深入反省,重新认识互联网经济的深层结构;另一方面,开放主义的信徒不再迷信“开放万能”,因为互联网的资本主义特征远比他们设想的要复杂得多。那些反抗者,通过挑战垄断者,分享了垄断的利益。

腾讯在此次事件中所遭遇到的舆论攻击更让马化腾一度意兴阑珊,在访谈中,我能够非常清楚地感受到他的困惑与郁闷,甚至在某些时刻,他的价值观都有点动摇。正如黑格尔所言,获得认可的欲望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愿望,马化腾一向自诩为产品经理,日夜所思皆是用户体验及得到他们的认可,然而,就是在这个层面上,他遭遇了致命的质疑。

后来发生的种种变化将证明,在腾讯史上,3Q大战的确是里程碑式的事件,它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改变了马化腾的性格,他开始重新思考腾讯的平台策略以及公共属性,在外部沟通上,他也渐渐变得柔软和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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