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为什么支持纳妾(难以明说的历史)
许多年前,我在书店买到过一本书,叫《纳妾纵横谈》,作者施永南,是位治史的学者。据前言介绍,该书是他博士学位的论文。
研究纳妾能够获赠博士,其实并不算什么,也许世间的一切都真有研究的必要,研究的深了,有独到的见解,有立论,有依据,有推绎,有定义,当然是毫无疑问的学问家,岂容否认?
不过,在纳妾这个课题上,我好奇的问题不少,纳妾到底算是中国传统中的一个现象还是古代社会及家庭礼教昌明的一种结构性补充?这种传统文化算不算“优秀”?如何看待背后的成因?道德上如何评判?等等。至少我个人觉得,这似乎是个颇费周章的问题。
关于“妾”的说法
《辞海》中将妾解为会意字,从辛从女,字源很古,甲骨文中就有。《说文》中也是类似说法,可是有点骇人,说字形本意为头上一把古代刑刀,表示罪孽和受难。其实上古时代对女性有歧视,凡与女性有关的字都和劳作或惩罚相关,不惟妾一字。
目前看到的关于妾字起源大抵有两种说法,一是认为最早的字意是女奴。奴隶制度下女奴往往是男主人任意性侵犯的对象,处于完全的从属地位,不仅性权利得不到保障,而且人身权利也被完全剥夺。奴隶制消亡后,妾于是渐渐演变成依附归从男性的所有女性专指。
另一种说法,先秦时往往是姐妹共嫁一国君王,这样同侍一室,容易相安无事,这是一种古风。姐姐年长居正,妹妹因多为陪嫁,居旁侧,婚后仍执姐妹礼。但那时这情形不叫妾,而叫媵,后来才媵妾并称,以妾通行,引申出侧室的含义。不过这大概是几百年以后的事了。
追根溯源,历史深远
不论中国的古代还是现代,“妻妾成群”是无数男人的梦想,在中国的古代婚姻制度中,纳妾就是一个丈夫,可以娶多位妻子,这种“一夫多妻”制度,在中国古代封建家庭地位中,夫与妻地位不平等,而妻与妾的地位也不平等。
“妾”在家庭的结构组成部分中,是处于最底层的家庭成员,地位比奴婢高。“妾”有多种称呼,如“次妻”、“旁妻”、“侧室”、“外室”、“小妻”等,全部都可以划入妾室的范围内,影视中的妻妾在丈夫面前争风吃醋,在现实的历史中根本不存在,地位的不对等,注定了她们不是一个等级的对手,正妻的家庭地位,除了她逝世或不遵守妇道,一般没有人可以撼动得了。
中国最早的“纳妾”现象,可以追溯至距今约6500年前的“大汶口文化”新石器时代。自原始社会的母系氏族制社会的终结,“夫权制”的产生,男人就已经开始纳妾了。
中国的纳妾制度,极具代表性的就是中国封建帝王的后宫妃嫔,也是属于纳妾的一种。在历史上,不管是有德明君还是无道昏君,似乎后宫越多越能彰显其身份。
男强女弱,社会的必然!
“纳妾”这种风俗,在中国古代传承数千年而不断绝,自然有着广阔而深远的意义价值,是一种在原始社会就已经形成的普遍现象。
在原始社会初期,婚姻还没有固定的形式,处于原始的混乱状态,在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过程中,出现了一夫对多妻,或者是一妻对多夫的怪状。
早期原始社会的生活形式,就是“男主外、女主内”。男人出门寻找食物或狩猎,女人在家带孩子操持家务,男人找到食物后,必须先自己吃饱,长久以来就形成了男性的社会家庭地位越来越高。
到了父系氏族制社会的出现,就发展出以男性为主的社会宗法制,包括血脉直系的传承和延续,为之后的社会发展“一夫多妻”打下了基础。
至封建君主制建立后,由于男性至高无上的家庭地位,使得“纳妾”变得更为普遍,也更加制度化。当“夫权”成为封建社会的主体社会生活形态后,“纳妾”这个制度也适应了封建君主制的存在,从而延绵数千年。
结语:
直至新中国成立后,“纳妾制度”才被社会主义社会所废除,但在国外个别地区,还是有这种制度的存在。直到现代文明社会,“纳妾”这种不尊重女性的封建陋习已经基本杜绝了,只是它又以另一种形式出现在当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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