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内容(物业服务管理是什么)
您天天接受物业服务,可是,您知道,什么是物业服务吗?你在物业公司上班,你知道什么是物业服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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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指物业服务人接受委托,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对约定区域的物业,提供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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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的委托人都有谁?
接受谁的委托呢?当然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
那么,委托人都有哪些呢?要讲清楚这点,必须要对物业进行分类,物业基本上可以分成以下五种:
(一)住宅类物业
1、商品房的业主和住户。
前期,委托人是开发商;后期,委托人是业主。2、公租房、廉租房。
委托人是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公司。
3、政府、事业单位、军队、公司等所建的住宅,分配给员工等使用。
委托人是政府、事业单位、军队、公司等。4、集体宿舍、学生公寓。
委托人是集体宿舍、学生公寓的所有权者。
可能是政府机关,可能是学校。
(二)商业类物业写字楼、商厦、商场、酒店、其他商业。委托人是所有权者或实际经营者。
三、工业类物业
工厂、工厂附带的办公楼、宿舍。
委托人是所有权者或实际经营者。
四、机关办公机构国家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楼及相关建筑等。
委托人是国家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五、公众设施1、公园、绿地、广场等。2、运动场馆、展览场馆。3、博物馆、纪念馆。4、火车站、飞机场、码头等。
委托人是所有权者或实际经营者。
当然,大家一般说的物业服务指的是住宅小区。
因为最常见,受服务的人员最多,关心的人最多,讨论的人最多,进而我们很多人,说到物业服务,想到的就是小区。
但实际上,物业服务的委托人非常多,涉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根本离不开它。
现在您知道了,还敢要求取消物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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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区域都是哪些?
小区的物业服务区域,一般是公共区域,就是业主关上门之后,门外的部分。
其他物业类型的服务区域,要根据双方的具体约定来定。
比如医院,医生的办公室一般也是物业服务的区域;商场的话,一般整个所有部分都是服务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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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提供什么物业服务?
小区的物业服务,一般包括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
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习惯把小区的物业服务分为保洁、绿化、保安、工程、客服五个方面,它们具体做什么,下面为大家一一介绍:
1、保洁
将服务区域内的物业按照约定,清洁到一定的标准,并将作业记录制作并保存完好。
比如,把道路打扫干净,6小时清扫一次,确保清扫后没有垃圾等;把电梯里面清扫干净,并把三个面擦拭干净;现在疫情下,又增加了消毒。
说到新增加的消毒服务,一般,我们现在的物业费中是不包括的,也就是物业公司在免费给我们做的服务,我们在蹭服务。
保洁部分,一般,现在物业公司都转包给了专业的保洁公司。
2、绿化
将服务区域内的花草树木按照约定,进行浇水、施肥、打药、修剪等养护,并将作业记录制作并保存完好。
绿化部分,一般,现在物业公司都转包给了专业的绿化公司。
3、保安
在服务区域内按照约定进行秩序维护,并将作业记录制作并保存完好。
比如,在小区大门口,对车辆收费和管理,对人员进出进行登记询问;在小区内,2个小时一次,2个人,进行巡逻;对小区内停放的车辆进行指挥;查看并保存小区监控(保存多长时间,没有约定的话,可以参照各地的标准)。
将作业记录制作并保存完好。
保安部分,一般,现在物业公司都转包给了专业的保安公司。
4、工程
对服务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等按照约定进行维护,并将作业记录制作并保存完好。
比如,小区路灯坏了,进行更换;对电梯等设备进行定期保养。
电梯维保这部分,一般,物业公司现在都转包给了专业的电梯维保公司。
将作业记录制作并保存完好。
5、客服
接听电话,按照要求进行处理;收取物业费;组织活动;制作和保存业主档案;完成公司的其他工作;将作业记录制作并保存完好。
核心工作,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部分,也是目前唯一没有被外包,也不可能被外包的部分。
当然,如果这部分都外包了,就涉嫌违法了,因为《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将其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
6、其他物业类型及其他服务
其他物业类型,都提供哪些服务,要根据物业类型和需求来定。
比如商业项目,就有中央空调水质处理的需求,就有高空清洗要求。
有些项目,只需要提供保安和保洁服务;有些,可能还需要提供管家服务,给每家配备一名管家;有些,还有特殊要求。
只要合法合理,双方自愿,都是可以的。
提供的服务做到什么程度和频次,也是双方协商的结果。
当然,要求的程度和频次越多,费用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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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将物业服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组织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应当就该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向业主负责。物业服务人不得将其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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