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市户籍临时身份证如何办理(在嘉外来人员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自去年12月,我市启动长三角区域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以来,许多在嘉生活、工作的外省籍群众享受到了改革红利,本次,公安机关专门就日常工作中搜集到的群众咨询热点问题,做一集中解答:
Q1
哪些人可以在我市异地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沪、苏、浙、皖“三省一市”户籍人员,在我市跨省异地首申、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在居民身份证制作完成前,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其中,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Q2
异地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即可申领。
Q3
异地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该去哪里办理?
向受理地承办户籍业务的公安窗口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地:首申、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窗口)
Q4
异地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需要多长时间?
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受理地公安机关将在3日内制作、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
Q5
异地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要收费吗?
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Q6
除了临时居民身份证外,“跨省通办”还有哪些便民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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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户籍窗口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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