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户主同意强闯民宅(荒唐更换门锁76岁老人强行入住他人住宅)
案例提供:张鹏
小亚刚拍卖下来的房子,经法院执行局换门锁,拿到钥匙,结果门打不开!原来门锁被人恶意换了!法院再次换锁,贴上封条,结果无济于事,门锁再次被换,封条也被撕了!房主从楼道一看,里面竟然住了四个人!
这是怎么回事?
7月2日,这起七旬老人非法侵入住宅案宣判,老付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
2015年8月21日,小亚把某小区的房子拍卖下来了。
房子被拍卖,原房主有点不甘心——原房主因为欠其他人钱,房子才被拍卖。他对房子打起了主意,想要现房主贴点钱给他。小亚作为现房主,自然不肯。
原房主是个有路子的人,他找到了老王(已起诉),老王在这方面可是有经验的,两人之间还有经济纠葛,能帮一把就是自己直接获利啊,毕竟房子原来的可不就在老王手上么?新房主想要钥匙都没成功。
老王编排上了几个老人,自己的姑妈、姨父上阵,直接赖在房子里面,作势要点钱。
老王安排人去了好几回,堵过锁芯、捣过监控、还把车库的锁敲掉了。这操作简直让人不敢相信!小亚从对面楼道看到家里住了四个人,东房间住的四、五十岁的夫妻两个,西房间住的两个年纪大的,一男一女。
2018年9月17日,小亚去法院反馈情况,并申请法院把这几个人赶走。9月18日上午,法院工作人员把他们赶出去了,把他们的东西搬到门口去了,小亚赶紧在家里把门关起来了。
后小亚家人要去上班,门刚打开,就有男的就强行拉住门,蹲守在门口的3个老人就进来了,进来就赖着不肯走。
法治社会岂容这种行为?小亚报警处理,老人终于在民警第二次来的时候,离开了。
老人离开就没事了么?76岁时犯罪的老人,晚节不保,触犯刑法!
2019年6月21日,经泰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泰兴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开庭进行法庭教育时,检察官说:
本是颐养天年的年纪,却因为小辈的唆使,丝毫不顾及面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给他人的生活造成干扰。将心比心,如果有人入侵自己的住宅,赖着不走,内心会作何感受呢?法治社会,不是胡搅蛮缠就能将自己想要的非法利益拽在手里的。希望经由此次犯罪吸取教训,遵纪守法,为子孙后代做好表率。
相关法条: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犯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75周岁以上的人犯罪,依法可以从轻,但这不是犯罪的理由。
老王安排的老人,可能是万万没想到自己的行为是触犯法律的,也想像不到自己会站在被告席上,可谓晚节不保。
而老王本人,则是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首要分子,另案处理,并已经被移送法院提起公诉。
法治社会、文明社会,容不得为老犯罪、为老不尊。
文字:叶晶
来源:泰兴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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