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三薪计算方法(国庆加班拿三薪)

第161期日前,关于国庆节加班工资的话题引起热议,某网友被单位安排10月1日加班,财务发给他356元加班费,按照劳动法计算办法,他的日工资178元,国定假日加班费按“三薪”计算,应该拿534元,怎么变成了356元了?对此单位财务解释,劳动法规定的“三薪”包括国庆节在家休息,不加班那份薪金,加班工资应该是“二薪”节假日加班工资到底怎么算?补休与加班费可否二选一?如不能兑现加班工资或调休该如何维权?对此,红网《百姓呼声》联动律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邝豪作出了专业解答,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法定节假日三薪计算方法?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法定节假日三薪计算方法(国庆加班拿三薪)

法定节假日三薪计算方法

第161期

日前,关于国庆节加班工资的话题引起热议,某网友被单位安排10月1日加班,财务发给他356元加班费,按照劳动法计算办法,他的日工资178元,国定假日加班费按“三薪”计算,应该拿534元,怎么变成了356元了?对此单位财务解释,劳动法规定的“三薪”包括国庆节在家休息,不加班那份薪金,加班工资应该是“二薪”。节假日加班工资到底怎么算?补休与加班费可否二选一?如不能兑现加班工资或调休该如何维权?对此,红网《百姓呼声》联动律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邝豪作出了专业解答。

2022年国庆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呢?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而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基数÷21.75÷8×加班时数×1.5倍。休息日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基数÷21.75×休息日加班天数×2倍。法定休假日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基数÷21.75×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数×3倍。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2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其中10月1日-3日是法定假日,10月4日-7日是休息日。即2022年10月1日-3日(国庆节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加班费以法定休假日加班费计算方式计算,10月4日-7日(休息日)安排加班又不安排调休的,加班费以休息日加班费计算方式计算。

值班等于加班吗?

值班不等同于加班。加班是指法定工作时间外,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继续开展原工作或者与单位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工作;值班则是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行政等需要,安排劳动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一般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如看门、接听电话等。因此如果被安排值班,不属于加班,无法主张加班工资,但可以根据单位规章制度享受值班津贴。

补休与加班费可否二选一?

不可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故休息日加班后,是否安排补休,决定权在企业。优先安排补休,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其目的是充分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因此,员工应遵守用人单位关于调休的安排。

如不能兑现加班工资及调休该如何维权?

遇到这样的情况,员工一方面要保留好加班证据,另一方面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热线12333、司法部门热线12348、工会组织热线12351维权。因支付加班工资引发争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及补偿等。

员工一般应该保留哪些加班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具体证明材料包括:

(1)考勤表。盖有公司公章的考勤表,这是证明加班事实的最有效证明。

(2)加班通知书或公告。一些公司会通过张贴加班公告或者以电子数据(如微信、QQ、电子邮件等)的方式告知员工加班,劳动者应及时将相关证据保存或截留。

(3)工资条。部分工资条上会有公司支付加班费的记录,这可以证明员工存在加班事实,至于近两年的工作时间内是否存在加班,应由用人单位举证。

(4)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有约定或规定工作时间,且工作时间超出法定范围,员工也应保留该证据证明加班事实。

(5)工作记录。如果在国庆加班期间给客户发邮件或者寄送快递件,那么发邮件的截图或寄送快递的回单将记载加班时间及加班内容,可以证明存在加班事实。此外,一些报销单、发票也应好好利用,也可以帮助证明加班事实。

(6)同事证人证言。实践中可能较难获取,但也属于证据的一种。

(7)工作成果。国庆期间员工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文档等劳动成果,都是证明加班的有力证据。

*本文由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邝豪解答。

来源:红网 本期编辑:朱佳 李洁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