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省考选调生职位表(周口招录公务员)

陕西省省考选调生职位表(周口招录公务员)(1)

陕西省省考选调生职位表(周口招录公务员)(2)

河南省考公告发布,11日开始报名

此次全省共计划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478人。3月11日9:00起开始网络报名,笔试时间为4月20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于6月20日前公布,应试人员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

河南省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表(周口地区)

陕西省省考选调生职位表(周口招录公务员)(3)

陕西省省考选调生职位表(周口招录公务员)(4)

陕西省省考选调生职位表(周口招录公务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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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省考选调生职位表(周口招录公务员)(13)

陕西省省考选调生职位表(周口招录公务员)(14)

陕西省省考选调生职位表(周口招录公务员)(15)

陕西省省考选调生职位表(周口招录公务员)(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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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省考选调生职位表(周口招录公务员)(20)

陕西省省考选调生职位表(周口招录公务员)(21)

陕西省省考选调生职位表(周口招录公务员)(22)

陕西省省考选调生职位表(周口招录公务员)(23)

陕西省省考选调生职位表(周口招录公务员)(24)

(如有出入以河南人事考试网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8.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招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执行《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的规定。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3月。在基层工作之后参加全日制学习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2.招考职位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我省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3.招考职位要求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考的职位。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陕西省省考选调生职位表(周口招录公务员)(25)

二、信息发布及咨询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为本次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以上网站发布招考公告及与本次考试录用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

各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机关(单位)通过本地、本单位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发布考录工作各环节的相关信息。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及咨询电话。

三、报名办法和有关要求

(一)网络报名

本次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查询初审结果、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4个环节,其中,提交报名申请、查询初审结果两个环节,均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两个环节,报考省直机关(单位)的,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考省辖市以下职位的,通过相关省辖市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进行;报考省属监狱的,通过相关监狱所在的省辖市专用网站进行。具体按以下要求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19年3月11日9:00至3月15日17:3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申请。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将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2.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3月18日9:00至3月20日17:3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3月18日9:00至3月19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3月19日17:30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3月28日9:00至3月31日17:30前,首先登录对应网站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照片上传成功后方可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自备使用本人姓名的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4月15日9:00至4月20日14:30,登录报名确认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二)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机关(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录工作中必须一致。

(三)各招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乡镇(不含城关镇)职位,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可放宽到3:1。其他地处偏远、条件艰苦、贫困人口较多的乡镇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也可放宽到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录用人数直至取消职位。

核减或取消的拟录用职位情况,在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上统一公布。

对拟录用职位被取消的,有关省辖市和省直机关(单位)于4月3日前通知报考人员重新选报其他职位。

重新选报职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于4月5日17:30前到相关省辖市或省直机关(单位),填写《河南省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重新选报职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缴费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拟重新选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不得再报考已公布取消的职位。

未按要求重新选报职位的,视为自愿放弃,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四)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经当地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其中,报考省直机关(单位)职位的,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3月28日9:00至3月29日17:30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郑州市顺河路32号)办理免缴费用手续。报考省辖市以下职位的,办理免缴费用手续的时间和办法由各地确定。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

(五)提交报名申请时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0371-66321991 66321973(省人事考试中心)。

招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和初审、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等方面的具体问题,请报考人员拨打有关省辖市、省直机关(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办法,对县级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和乡镇机关职位分别命制试题。

笔试时间为4月20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2.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要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公安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4月21日9:00—11:00。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30%。

3.笔试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19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笔试考点分别设在省直和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5.笔试结束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于6月20日前公布,应试人员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面试

根据拟录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实际需要,招录机关(单位)也可对报考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和个性评价,评价结果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仅供参考。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按照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要求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确定并通过适当方式通知。

面试确认时,应试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含目前在读学习方式、所学专业、学制等)和工作经历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等原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本人的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或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招考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和政治面貌、从业资格等有要求的,还须提交有关证书、证明。

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放弃面试的,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记录备查。

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由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及时发布递补公告,并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确认的,由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

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应在同一面试考官组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可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前应试人员应签订保密责任承诺书,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

(三)专业能力测试

招考职位中明确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在面试阶段组织实施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8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2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均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二)体检

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的有关规定。

(三)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在体检前统一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选的确定办法,与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办法相同。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实施。

(四)考察

1.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进行。

(五)递补

面试结束后至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出现的职位空缺,由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根据实际确定是否进行递补以及递补次数等,并在本地和省直机关(单位)面试工作方案和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递补人选须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应试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再放弃资格的,将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六、公示和录

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新录用的公务员在机关(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的乡镇机关和公安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或公安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申报办理录用手续前,拟录用人员须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录用机关(单位)签订书面服务协议,明确最低服务年限和权责关系等。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任职定级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笔试后进行雷同答卷甄别,发现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确认的,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人员的录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河南省选调生招聘600人,周口招聘30人

报名时间:2019年3月8日8:00至3月17日

陕西省省考选调生职位表(周口招录公务员)(26)

关于2019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各省管普通本科院校:

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为各级党政机关储备后备力量,补充高素质人才,是党中央着眼干部队伍长远发展实施的一项战略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选调生工作精神,结合河南实际,2019年继续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严格标准,保证质量,选调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县乡培养锻炼,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提供强有力干部人才支撑。

二、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2019年计划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600名。为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人才支持力度,嵩县、台前县、卢氏县、淅川县四个深度贫困县招录名额单列。

(二)选调对象

1.大学应届毕业生。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定向、委培生除外)。报考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且连续1年以上,或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励,或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实行不同学制的博士研究生,2019年底前毕业的可以报考。

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我省招募的截至2019年3月31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大学毕业生。报考者均应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曾参加过选调生考试的不得报考。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2.作风朴实,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具有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远大志向。

4.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19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毕业生放宽到2019年底。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截至2019年3月31日,应届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超过35周岁。

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3月8日8:00至3月17日18:00登录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蓝底,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5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初审通过后,根据系统提示打印《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参照《省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

(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采用以下方式。

1.201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

省内应届大学毕业生,于3月18日前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交由院系党组织审核并盖章后,报所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负责对本校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学生处(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下发的管理账户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核对纸质报名表与网上报名表信息,确保准确无误。报名结束后,于3月22日前从报名系统打印本校《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汇总表》(一式3份),连同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一并报送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主楼B区B428室(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南路与相济路交叉口东南角)。咨询电话0371—61179352,邮编450016。

省外应届大学毕业生,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交由院系党组织审核并盖章后,报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和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于3月20日前直接报送或快件邮寄至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主楼B区B428室(邮寄报名材料的信封正面须标注“河南省选调生报名材料”字样,以寄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由省委组织部青干处和省教育厅学生处(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大学应届毕业生报考资格进行终审。

2.大学生村干部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应于3月18日前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经所服务村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把关后,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一并报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报名处。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初审并汇总整理后,于3月20日前将《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汇总简表》、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报送豫组宾馆310房间(郑州市文化路116号,金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由省委组织部组织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咨询电话:0371—63588610。

3.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志愿服务贫困县大学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志愿服务贫困县大学毕业生,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报经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初审同意后,于3月20日前报送河南饭店1号楼一楼1140、1142房间(郑州市花园路88号,金水路与花园路交叉口西北角,南门进入后左转),由省委组织部组织省级各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咨询电话:0371—65955168、65952558。

报考人员应在3月25日17:3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终审结果。审核合格的,根据报名流程进行下一步操作。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网上缴费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3月29日8:00至4月2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在线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不接收现场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且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4月16日8:00至4月19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

(五)笔试

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为4月20日,笔试考点设在郑州市,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 申论×50%,于5月下旬在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六)面试、体检和考察

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统一指导下,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

1.面试。6月1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面试。根据考生填报第一志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招录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进入面试人员数量与所报省辖市招录名额比例达不到3:1,将从第二志愿报考该市且第一志愿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补充;调剂补充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满分100分。

2.体检。6月2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招录名额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体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缺席者,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考察。体检合格的全部进入考察。考察拟定于 6月中旬进行,由各省辖市组织实施。考察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省辖市招录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面试和考察公告于每个环节前2天,在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发布。7月上中旬在以上网站公示拟录用人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深度贫困县招录的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所在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按照上述程序和要求一并组织。

(七)审批及报到

录用通知印发后,录用人员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经各省辖市组织人事部门初审后,报省委组织部办理审批录用手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应届毕业生报到手续。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须于8月底前将选调生安排到岗,并于9月上旬将到岗情况统一造册登记,上报省委组织部。

(八)岗前培训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分配安置

选调生正式录用后,由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结合工作需要和个人志愿,统筹分配到各县(市、区)工作。本科生分配到缺编的乡镇机关工作;硕士、博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县(市、区)直机关工作。选调生到岗后,先安排到村任职2年(是中共党员的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批准后,可有计划参加县乡集中性工作,但每年不超过3个月。在村任职期满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在编制和职数范围内,本科生定为科员、硕士研究生定为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定为主任科员。不合格的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进一步审核后取消录用;被取消录用的人员,退回毕业院校或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也可自主择业。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选调生,工作年限达到《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7号)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晋升相应职务的最低任职资格年限后,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且至少有一年为优秀等次或参加急难险重任务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分别晋升为上一级职务。选调生的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人事档案由分配地所在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

新录用选调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到村工作时间),在本省辖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到村工作时间)。新录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所报考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签订《服务基层承诺书》。

五、组织领导

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是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举措之一,这项工作意义重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党委、政府及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教育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部门负责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把标准,严格程序,高质量做好选调工作。

组织开展此项工作的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各高等院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广泛宣传,正确引导,严格把关,积极推荐,配合做好选调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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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人事考试网

编辑:叶明明

审核:刘杰
监制:李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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