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规律最高境界 论自然规律
文 / 烽火台
自然规律这一概念,是现代哲学的基石。鉴于唯物论学说渐成主流,在自然科学的加持下,大多数人都愿意相信自然规律的客观性和确定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由此导致了许多人对自然规律这一概念的刻板认识,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禁锢人们思想的负面作用,需要及时予以辨析清楚。
自然规律概念的提出,是以现代科学技术发展为前提,并在此基础上提炼新的哲学思想,形成的人类认识世界的基础概念。自从有了现代科学思想和科学实验,哲学的境界的确不同于过去了。科学试验和技术进步,为哲学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丰富素材,推动哲学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但纵古论今,现代哲学提出的“自然规律”这一概念,真的超越了古人的范畴吗?恐怕未必。
现代哲学对自然规律的解释,不外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世界是人的意识以外独立存在的东西,并有它自己的运行规律;二是通过人的观察研究和科学实验,形成的对相关事物的规律性认识,就是事物的本质所在(所谓透过现象看到本质)。这里面包括现代科学的重大发现和现代哲学的最新成果,先不点出来,后面论述用到时随时举证。
现代科学和哲学的成果总体上优于古人,是毋庸置疑的。但以上面两项认知内容进行衡量,古人的研究成果也是符合标准的,只不过表述得没有现在精密罢了。古代哲学林林总总,即使按照最简单的唯心唯物标准进行划分,古人的不少哲学类型也完全符合以上两项标准。如道家的“道”,就是指自然界独立运行的规律,而“道法自然”,就是道家思想要求人们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人们所遵循的东西,就是道家认为的事物的本质。朱熹的“理”,也是指自然界固有的运行规律,人们的行为必须符合“理”的规范;具体到社会生活,就是要求人们遵循“三纲五常”,维护社会的等级秩序。康德的“物自体”概念,也是对自然界独立于人存在的一种认识,他认为人的大量知识来源于人的经验,但几何、数学等纯粹理性知识,则来自于物自体固有的规律。这三位哲人的学说都带有唯物哲学的含义。而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说,虽然被后世判定为唯心哲学,但他们在方法论上,与唯物哲学是一致的。
不论是唯心、唯物,还是其他学派,大部分哲学都有一个共同的观念,就是认为世界是遵循一定规律运行的,而且这些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关于这一点,是所有人都能体会到的东西。古典哲学把这一点称之为世界的“本体”,并形成了不同内容的“本体论”。从这一认知出发,中国哲学讲的“道、理、无”的概念,西方哲学讲的“物自体、绝对精神”概念,实际上都属于一种性质的东西,区别仅在于各自对具体内容的理解。对本体概念的不同解释,形成了唯心、唯物和非唯心唯物的划分;对本体规律的具体描述,则形成了各派哲学的思想体系。而现代哲学提出“自然规律”这一概念,把古典哲学对本体的两个层次的认知合二为一,认为现代科学和哲学研究的那些划时代的发现和结论,就是世界的本质所在,不让后人和其他学派质疑,严重窒息了新思想的诞生。
解剖现代哲学对“自然规律”这一概念的认知,并没有超越古典哲学关于世界本体、以及本体中的人类活动知识的解释思路,只不过依靠现代科学的威力,把本体观念深深地隐藏在了科学知识的背后,不仔细辨析就容易忽略。比如达尔文的进化论和牛顿的力学原理,他们运用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形成了划时代的知识体系,对人类社会产生了极大影响,甚至能够说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象这样完整而庞大的知识体系,虽没有赋予哲学的名义,但完全发挥出了哲学的作用,因而被人们冠之以“自然规律”的头衔,称之为颠扑不破的“真理”。进化论和牛顿力学并没有论述本体的内容,但它们的知识体系全部来源于自然和世界,说起来这自然和世界就是它们的本体。而牛顿并不满足于把自然和世界看做力学的本体,而是通过探索上帝、精神等元素,极力寻找宇宙的“第一推动力”,实际上和黑格尔的思想不谋而合。
随着科学试验的发展和人类探索的更加深入,达尔文的进化论被遗传学和考古学所证伪;因为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出现,牛顿的力学原理变成了一定条件下才能适用的知识,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牛顿对“第一推动力”的探索没有了下文,而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学说又被唯物论者所证伪……诸如此类,人类知识发展到今天,我们对现代哲学关于“自然规律”概念的解释,能够保留的内容,也只能局限在古典哲学关于本体概念论述的范围以内,没有更多的东西可以认定。也就是说,关于自然规律解释的两层含义,第二层的内容是变动不居的,会随着人类认识的变化而变化,不能完全承认它们“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特性,它们的确是“以人的认识的变化为转移”的。
第一层的解释,即“世界是人的意识以外独立存在的东西,并有它自己的运行规律”,应该是能站得住脚的。但当它与人的具体认识,即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知识发生关系的时候,就变成一个空洞的概念了,人类对它讲不出什么具体的内容。因此,老子才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康德才说:“物自体是不可知的。”维特根斯坦才说:“对那些无法言说之事,人类必须保持沉默。”他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就是指世界的本体是无法言说和解释的。对人类来说,既然无法言说,认定它的意义在什么地方呢?恐怕只能在宗教中找到答案,在理性和知识的范围内是不会有答案的。而宗教已经走出了人类主流知识的视野,它给出的答案是不能说服现代人的。
对现代人来讲,回归宗教再去研究世界本体的内涵,已经没有多大的意义,原因是在过往数千年的历史中,人类花在宗教上的时间和精力已经足够充分,回头再嚼那些东西,没有人愿意去干。俗话说:“好马不吃回头草!”何况人乎?如此综合下来,关于世界本体的认识,就只剩下“规则”这一点含义了。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人类必须承认自然和宇宙是按照一定的规则来运行的,否则就没有人们面前的稳定的世界,也就没有人类稳定的生活。但如何描述这一规则的具体内涵,只能是人类意识推演出来的一个不能回答的问题。问题本身的正确与否都要进行质疑,探寻问题的答案只能是一种遥不可及的天方夜谭。
人类不能回答这个问题,但又能感觉到它的存在,究竟怎样去对待它呢?我能肯定地说,人世间有它的影子,就是人类知识和生活的逻辑。自然规则是无法知晓的东西,也不能从整体上解释它,但人类一旦与它接触,就会产生出生活的知识和逻辑,而这些知识和逻辑,并不是本体论者和唯物论者所认定的那样,有固定的自然规律,而是随着人对世界的探索和认知,逐步变化和跃升的。不变的是逻辑,变动的是知识,而逻辑正是自然规则在人类生活中的体现。
我没有深入研究过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不知道他的解释是不是这样的,但我的研究和体验已达致此处。狭义地说,逻辑不是知识和生活本身,而是研究知识和开展生活的工具。人类的一切知识都来自于对自然和世界的体验,但一种知识一旦延伸和展开,就必须依靠逻辑,没有逻辑的延伸知识是无法使用的,这个大家都是知道的。但不会有任何人类的知识是永恒的真理,原因就在于人类的基础知识来自于生活体验,而大量的延伸知识靠的是逻辑推演。随着人类认知境界的跃升,原有的基础知识会被颠覆,据此建立的知识体系也随之会被否定或扬弃;新的基础知识的建立,又会延伸出更加庞大的知识体系,而完成它们的力量就是逻辑。
逻辑学的总结和完善功在西方,就有人说中国传统学说没有逻辑。这个论断不完全正确。有一点证据可以证明,就是把古代作品拿到现在来读,除了文言文不好理解以外,它们所表达的内容并不违背现代逻辑,每一篇看起来仍然是自然流畅的,原因是:即使中国古人没有逻辑学的意识,但生活的逻辑仍然悄无声息地指引和规范着人们行动。中国在逻辑学方面的缺陷,在于没有专门的研究和总结,数学、物理、化学等多门学科都有这样的缺陷,但知识的逻辑来源于生活,而生活的逻辑是任何人都违背不了的。
总结一下:现代哲学奉为圭臬的自然规律,是对古典哲学本体论的进一步固化。比较科学的说法应该是自然规则,这种规则并不能赋予它具体的内容,而是体现为人类知识和生活的逻辑,作为人们延伸知识和生活的方法。当代哲学必须摒弃对自然规律——即本体的盲目崇拜,把主要的精力集中到生活知识的探索和研究上来,运用逻辑的方法,不断实现人类知识的跃迁和拓广。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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