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海鲜怎么处罚 仍有人在街头兜售

卖海鲜怎么处罚 仍有人在街头兜售(1)

昨日,我们以《提醒!街边兜售的海鲜慎买!5箱冻蟹搬回家,蒸熟之后只剩壳》为题,报道了一起街头售卖变质海鲜的骗局。《包头晚报》及包头新闻网各平台发布的相关消息引起数万粉丝的关注和评论。让人惊讶的是,类似的骗局仍在上演。

记者成被推销对象

4月12日15时许,记者刚将车停在路边的车位上不久,突然有人敲车窗,一名操东北口音的男子称其车里有许多海鲜,又好又便宜。

记者跟随该男子来到路旁的一辆厢式货车旁,另外一名男子打开了车厢的门,记者看到车厢里装了十多箱用白色泡沫箱装着的海鲜。记者问:“这些海鲜是哪儿产的,为什么卖这么便宜?”

男子听后表示,车里的海鲜都是从南方运来的,大部分是送到附近批发冷库的,剩下一些便宜卖,换个回家的零花钱。“我自己拉来的,没有二道贩子,肯定便宜啊。”该男子说。记者又问质量怎么保证,男子称不满意包退,可以加他的微信。

记者要求男子开箱检验海鲜的品质,只见这些海鲜冻得很结实,没有经验的人很难看出品质的好坏。记者注意到,这辆厢式货车内部结构比较有特点,整个车体被隔开了,前面一部分放了海鲜,里面一部分被隔板挡住了。

这名男子又劝记者,他所售卖的螃蟹一箱在市场要卖到七八百元,从他这边买只需两三百元,多买价格还可以便宜。

记者表示不打算购买后,两名男子立刻就启动车辆离开了,记者注意到,这辆货车车牌是“冀”开头的。当记者开车准备跟上去时,发现货车已经没了踪影。

本地网友自曝受骗经历

看到之前的报道后,不少网友留言,有的市民称自己也有类似经历。

记者与几名网友联系后,网友“毛毛”告诉记者:“上周在校园路边上也见过这样卖海鲜的,考虑后觉得不可信。”网友“随风往事”称自己在一周前就曾被同样的方法“套路”了,但她买的是皮皮虾和两只冷冻龙虾,回家解冻后臭水流了满地,对方当时留下的电话根本打不通。

某饭店一位姓曹的大厨告诉记者:“这几天鲜活肥美的梭子蟹在海边城市买三个都要150多元。”曹大厨介绍,海鲜打捞上来后在渔船上要放入有大冰块的冷冻仓立刻冷冻。这种不在正规商场销售的冻海鲜,根本无法分辨已经冻了多久。人误食储存时间过长的海鲜,会食物中毒的。

销售伪劣海鲜涉嫌违法

销售伪劣海鲜是否涉嫌违法呢?记者采访了欣欣律师事务所的王钦律师。他告诉记者,这样的行为肯定涉嫌违法。在法律上以次充好是指以次品、差的产品冒充正品、优质产品的行为,一般属于商业欺诈行为。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像这种通过骗局出售‘有毒’食材的,应属犯罪了。”王钦律师表示。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记者再次提醒市民,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商品,尤其是海鲜等特殊产品,购买前要进一步检查产品的质量,并再三确认,仔细看,不要被价格和外表迷惑。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海鲜千万不要购买,一旦遇到这样的骗局要第一时间报警。

(包头日报社融媒体记者:李鸿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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