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习俗的利弊(宗教对汉中风俗的影响)

第十一章:风俗变迁

风俗即风情、风土或民俗。它是群众生活中最具普通性的一种社会现象,是人类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主要载体,是与芸芸众生血脉相连的活生生的客观存在。每个人一生下来就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在身边的民俗圈里。久而久之,诸多民俗事象便渗透到生活习惯、道德观念、心理结构和思维方式之中。

汉中风俗受巴蜀、荆楚、秦陇地区和氐羌民族习俗浸淫,又呈现出本土气息;汉中人北人和南人的特点都有,但南人温和、细腻的特点更浓。唐人在《隋书·地理志》中,对汉中人从思想观念、道德信仰、行为特点、饮食习惯等方面做了概括:“汉中之人,质朴无文,不甚趋利。性嗜口腹,多事田渔,虽蓬室柴门,食必兼肉。好祀鬼神,尤多忌讳,家人有死,辄离其故宅。崇重道教,犹有张鲁之风焉。每至五月十五日,必以酒食相馈,宾旅聚会,有甚于三元。”后世虽有改变,但一些基本元素仍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推进,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改革开放,有不少古老的旧俗或被延续或被逐渐淘汰,又有许多时尚新俗进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

宗教对风俗的影响

远古时期的宗教信仰,对风俗的产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大部分民俗节日无不包含着宗教内容。汉中人在原始宗教信仰中,时时刻刻都和鬼神打交道。事无巨细,凡生产劳动、防病治病、修房造屋、婚丧嫁娶、衣食住行以及出门经商,事事离不开鬼神的支配,总要祈求神灵的保佑,于是经常举行祭祀活动,便形成了许多节日。如立春祭芒神(土地神),元宵节祭太一神(太阳神,道教称“太乙真君”),清明节祭祖先,冬至节祭天神……等等。祭祀对象不是灵魂,就是自然之神,与其他地区没有大的差异。

宗教习俗的利弊(宗教对汉中风俗的影响)(1)

秦汉时期,一些重要节日基本定型。除夕、元旦、人日、元宵、上巳、寒食、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时间和内容大体固定,约定成俗。有些历史人物取代了原始的鬼神信仰,如屈原、介子推、伍子胥,甚至像丝绸之路开拓者汉中人张骞等,走进节日成为纪念的著名人物。隋唐时期的宗教影响力空前强大,道教提倡的阴阳信仰迅速深入人心,又扩充了许多节日。由于节日与宗教信仰结合为容易家喻户晓,代代相传。

到了宋代,传统节日进入一个新时期,有些节日从宗教或迷信的笼罩下解脱岀来,演变为礼仪性、娱乐性的文化活动。如春节爆竹原是一种驱鬼巫术,演变为庆贺的形式,欢乐的象征;傩祭原来也是送鬼、避邪的娱神表演,演变为一种专门娱人的民间歌舞;中秋祭月演变成全家团圆、共同赏月的活动;元宵节的祭太一神,演变为欢度上元节的灯火艺术;上巳节也由原来的求子野合,演变为春游的踏青日。

来源:文化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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