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遭受顾客性骚扰(遭遇工厂性骚扰)

员工遭受顾客性骚扰(遭遇工厂性骚扰)(1)

摘要:在工厂遭遇了性骚扰,曾经这让我悲伤难过,甚至想过死亡……但现在为了维护我的权利,为了不让对方伤害更多人,我不再忍气吞声!

我是小美,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很多女孩都希望自己的胸部大,但我却很讨厌自己的胸部。

因为它给我带来了悲伤和痛苦,甚至让我想过死亡……

这是为什么?

每次走在大街上,都有一些猥琐的眼神盯着我的胸部看。有些变态甚至还会大声喊出来:“哇, 胸部好大。”这时我就会很难受,快步地走开……

员工遭受顾客性骚扰(遭遇工厂性骚扰)(2)

图片来自网络

很多年前,我在一个工厂上班。有一个男工在车间里当着很多人的面叫我“咪咪”,当时站在旁边的同事们都在笑,我心里很难受,真想找个地洞藏起来。我很快地躲开了他们的视线。但每当那个男工见到我时,都会那样叫我。

从此我害怕去上班,更害怕见到他,晚上睡觉,我也会忍不住想着他那猥琐的笑,越想就越睡不着,几乎都快崩溃了。我想过跳楼,但又没勇气……我也警告过他说:“你再这样叫,我会向厂领导反应这件事。”可他却越来越猖狂……

有一天,我和他工位被调到一起,他也就更加猖狂了。上班时他经常叫我咪咪,还跟旁边的男同事说下班后去看电影,电影里的胸部会很大,“像两个南瓜一样”等等之类的话语。这让我无法再忍下去了,我就写了一封投诉信交给组长。

但组长说这件事要去找更高职位的领导,于是我又去找人事部经理,他看了那封信后说会去了解这件事。

过了两天,组长问我想怎么处理,我说,“他必须向我道歉,而且以后不准那样叫我。”

最后那个男工并没有向我道歉,他选择了离职。

这件事在车间传开,有一些人表示我做得对,但大部分同事会觉得我做得过分了。他们认为人家只是开个玩笑而已,何必当真,听听就过了,我却害人家离开厂里,现在多难找工作……

他们的话让我更加难受,身为受害者的我,反而被指责。那一段时间我经常在想:难道我真的做错了吗?但后来我想通了,我的选择是对的,如果他不得到惩罚,他就会去伤害更多人……

员工遭受顾客性骚扰(遭遇工厂性骚扰)(3)

插画师:左丘

律师建议

依据2005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在本案中,男工同事的日常行为举止已经构成了性骚扰。小美在本案中的做法完全正确,值得赞赏。

在遭遇职场性骚扰的可通过四个途径来救济。具体如下:

1、私力救济。以法律许可的方式和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保护自己的权利,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据此,遇到性骚扰时,若骚扰情况还处于苗头阶段或者暧昧不清情形,可取得同事、朋友的帮助与支持,并可主动向本人所在单位、行为人所在单位、街道居委会、各级妇女联合会等反映投诉。本案中小美采用的就是此种途径。

2、行政保护。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据此,如果性骚扰比较明显,可向公安报警寻求保护。

3、民事起诉。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据此,遭受职场性骚扰的女性,可向法院诉请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4、刑事处罚。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如果性骚扰达到刑事犯罪的,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控告,并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最后,本案中,男工虽然离职,但是其他同事的非议仍在,对小美产生一定的心理障碍,如果感到有必要,可以考虑离职脱离现有的环境,并寻求专业的心理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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