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事故逃逸(肇事逃逸虽远必捕)
民警对肇事车辆进行检查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讯问
家属将锦旗送到民警手中表示感谢
4月16日上午,博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收到云南省文山市马塘镇候某文、相某兵等人送来的一面印有“秉公执法、为民解难”的锦旗。
案情回顾:2019年3月27日0时42分,县局122值班室接警电话铃声骤然响起,报警人称,在205国道博昌桥处,有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了交通事故,骑摩托车的人受伤躺在路上,伤势严重,205国道上车辆非常多,情况紧急,请速出警。
接到报警后,博兴交警大队事故科指导员陈新广立即带队赶赴现场,县人民医院的救护人员同时也赶到了事故现场,肇事现场只留有一辆二轮摩托车和摩托车的驾驶人,肇事车辆已经逃逸。经过医生现场抢救,诊断摩托车驾驶人已经死亡。
民警查找发现,死者身上除了有一部手机没有任何证明身份的东西。经过现场勘查,出警人员初步断定肇事逃逸车辆系一辆大货车,但是现场没有其他有价值的线索,报警人也没有发现逃逸车辆的线索。
当晚,民警随即展开调查,调取沿途视频监控发现:3月27日0时18分,该摩托车沿205国道由南向北行驶到小清河桥北首处,撞在一辆顺行冀J*****冀J****挂号半挂车尾部,事故发生后,半挂车逃逸。该车落户系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某汽车运输队,死者系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人,在博兴打工。
民警遂驱车赶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某汽车运输队,查明该车车主系河北省黄骅市的车辆,挂靠在他们车队。民警又马不停蹄赶往黄骅市,辗转在海兴县查获驾车员及涉事车辆。目前,驾驶员高某祥已被刑事拘留。在办案民警的多次调解下,4月11日高某祥依法对候某林家属进行了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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