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大气污染解决的措施(佛山今日被雾霾侵袭)
作为时尚达人的大司兄,当然要紧跟今天的潮流换个style啦!快来看看大司兄的新造型先,帅不帅?
腊八节戴口罩,什么鬼?!咦?怎么窗外都“仙气十足”了,走路走得快点都像腾云驾雾的......
不是因为别的,正是因为它——雾霾!今早10时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显示,广东除湛江空气质量为优外,其他城市空气质量为良到重度污染,其中佛山达到重度污染(200-300),逼近严重污染(>300)等级。
再看看全国榜,根据早上十时的AQI数据显示,佛山成功打进全国污染前十!
Oh 霾 God!
尽管天气不似预期,但是咱们网友可没有自怨自艾,反倒过上了“雾霾狂欢节”,看看段子手们如何疯狂出击!
传说中的雾霾究竟是什么呢?
雾霾是特定气候条件与人类活动相互作用的结果。高密度人口的经济及社会活动必然会排放大量细颗粒物(PM 2.5),一旦排放超过大气循环能力和承载度,就会出现大幅度的空气质量恶化、能见度降低。而这些颗粒物的来源主要有汽车尾气、工业废气、建筑工地和道路交通扬尘等。
尽管段子能让我们开怀一番,但是雾霾显然不像段子那样友好,也没有仙境般浪漫,其实雾霾对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等的影响是很大的,等到引起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哮喘发作、诱发或加重慢性支气管炎时,估计就笑不出来了。
(雾霾天气图形符号)
那怎么办?难道得捂起嘴巴“自强不吸”吗?事实上,我国法律在对抗雾霾问题上一直努力着。来,跟着大司兄一起盘点下与雾霾相关的法律法规。
《大气污染防治法》
雾霾问题说到底就是大气污染问题,自然就得说到咱们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规定的处罚力度可不轻,具体的处罚行为和种类多达80余种!
最严重时能罚到多少钱?这得按照该严重污染事故造成损失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来计算罚款!如果企业没有扎实的经济基础,等着“执笠”算了。
《民事诉讼法》
放在以前,环境污染是侵权行为,只能由被侵权的一方提起诉讼,这导致许多弱势群体选择忍气吞声。但是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有关环境污染的公益诉讼,允许一些组织可以就污染环境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应的司法解释和后面介绍的新《环境保护法》明确了,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民政部门(也就是我们的佛山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社会组织,是公益诉讼的主体。
当然,少不了号称史上最严厉的新《环境保护法》!
新《环境保护法》
严厉到什么情况呢?该法不仅对违法排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处罚严厉,连地方政府也不给面子呢。如果地区不能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国家将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
而对于那些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整改的企业,行政机关可按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而且这种“按日计罚”是不设上限的!
想造假?还得看下环境监测机构敢不敢呢。该法明确弄虚作假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机构,与环境污染的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呢。
当然,重大问题面前,咱们《刑法》是从来不缺席的。
《刑法》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对污染环境罪作了规定,如果排放废气达到严重污染环境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是走不掉的了,还得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呢,假如污染的情节达到后果特别严重,则得判处个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要并处罚金呢。
我们佛山的小伙伴除了发发朋友圈吐槽,其实也可以为对抗雾霾出一分力的。
不说别的,就说绿色出行,广佛线的新城东段都开通了,还有遍布整个佛山的公交线路网已逐步完善,即使不开车,我们的交通其实也是很便利的呢。
当然啦,自己开车肯定是舒服点的,但是大司兄要告诉大家哦,千万别开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这可不只是任性的问题,还是违规的行为呢。
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尾气排放超标)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通告》的规定,佛山是禁止“黄标车”进入的,如果被查到驾驶此类机动车的,将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处罚。呜呜,大司兄替车主的钱包心疼~
好吧,让大司兄指你一条“发财致富”的道路,嘻,这就是举报环境污染!
不信?赶紧去翻翻去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佛山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按照《奖励办法》的规定,如果举报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立案并实施罚款,将根据举报内容的详实程度、能否参与到现场调查取证等情况,按案件罚款金额的20%、10%、5%的标准予以奖励,最高可奖励20万元!
只要提供了线索,即使取证很困难,也是有最低不少于500元的奖励!另外,举报人举报的违法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后,经人民法院审判,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
虽然雾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
但为了我们的健康和下一代的成长
我们得赶紧行动起来
全城齐心一起抗雾霾!
图|图片来源于网络
文|南海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编辑组
念响新媒体法治文化传播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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