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滴滴平台的车发生事故谁来负责(乘客上车后取消订单发生车祸)
乘客上车后取消订单发生车祸,滴滴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坐滴滴平台的车发生事故谁来负责?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坐滴滴平台的车发生事故谁来负责
乘客上车后取消订单发生车祸,滴滴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基本案情】
李某和同学3人周末去外地旅游,下火车后通过"滴滴平台"网约乘坐滴滴司机驾驶的小轿车至景区。李某等人上车以后,为了减少手续费,达到"共赢"目的,双方协商取消订单,改为私下收费。滴滴司机驾车行驶至景区的中途,与周某驾驶的卡车发生追尾事故,事故造成李某当场死亡,后交警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滴滴司机负事故主要责任,周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李某家人为此将滴滴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
【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李某通过滴滴软件乘坐滴滴司机驾驶的网约车,后双方协商取消该笔订单,改为私下付费。从法律关系上看,李某虽已取消订单,但其与司机之间的客运合同仍在继续履行。滴滴公司对旗下司机的私下接单行为监管不到位,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滴滴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观点:李某等人通过滴滴平台约到滴滴司机驾驶的车辆,滴滴司机在接到订单后,双方经协商由李某等人取消订单,改为私下交易。在李某等人取消订单后,其与滴滴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随即解除,滴滴公司不再对李某等人负担相应的合同义务。在订单取消后,李某等人与滴滴司机之间重新达成了新的合同并继续履行合同,滴滴平台并非是合同的相对方,因此滴滴平台不需要承担责任。
【律师说法】
网约车是近些年快速发展起来的,其中滴滴平台已经发展成网约车领域的领头羊。网约车的发展极大便利了群众出行,助推了经济的发展,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滴滴公司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本案滴滴公司作为网约车平台公司,为司机与乘客提供用车信息,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对应的责任,本案事故的发生是司机自身的责任,司机本身具有驾驶资质,平台对司机的选任没有过错。
李某等人和司机协商取消了订单,事故发生不在订单过程中。根据平台协议中关于服务合作期间的约定,向乘客提供网约车交通服务的合作期间为订单成立时至乘客到达订单目的地下车时止。在此期间滴滴公司和李某等人不存在客运合同关系,因此滴滴公司没有安全保障义务。
要求滴滴公司承担李某等人和司机协商取消订单后发生事故的责任,不合理加重了平台的责任,也不利于网约车行业的整体的发展,不利于社会整体利益。网约车平台本身也不倡导司机和乘客私下交易,恰恰相反,平台的诞生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司机和乘客之间的不信任问题,增加行车安全保障,对于网约车接单后又与乘客协商取消订单,滴滴公司无法从中受益,也无法进行有效监管。让滴滴公司对线下运营的网约车承担管理责任不切实际,也违背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如果要求滴滴平台在这种情形下承担责任,会产生系列不良影响,违背社会善良风俗,也违背了基本的契约精神。
综上,滴滴平台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