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未完成作业遭老师掌掴(昆明一小学生被老师打骨折)

6日从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当地有一名小学教师因为学生没有完成布置的作业而将小学生打伤,老师涉嫌故意伤害。目前,该案已被检察院审理起诉。

中学生未完成作业遭老师掌掴(昆明一小学生被老师打骨折)(1)

此图与本案无关

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系昆明市西山区某某学校的小学教师,在其上课期间,因六年级学生郑某某(12岁)未完成布置的作业,便用书本殴打其学生,致被殴打人郑某某左桡骨中下段骨折,事发后被家长得知报警,验伤达到轻伤二级。

近年来,国内教师体罚学生的事件屡见不鲜,扇耳光、揪耳朵和打手板等体罚学生的事件频频被媒体曝光,引起社会极大的关注。

中学生未完成作业遭老师掌掴(昆明一小学生被老师打骨折)(2)

此图与本案无关

西山区人民检察院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义务教育法》第29条第2款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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