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才引进办法(公告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才公寓高校毕业生入住资格认定条件公告)

第一批高校毕业生人才公寓入住资格审核结束,符合条件通过人员以公示名单为准,公示名单里没有的人员,视为没通过审核,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471-4931758咨询。

公 告

为了进一步落实赛罕区人才公寓租房补贴实施细则,满足广大高校毕业生在赛罕区就业,享受赛罕区人才公寓租房补贴政策,赛罕区将进行第二批高校毕业生人才公寓入住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才公寓高校毕业生入住资格认定条件公告(第二批)

为了落实《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才公寓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中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政策,方便高校毕业生便捷办理赛罕区人才公寓入住相关手续,现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及申请条件

入住赛罕区人才公寓(含民办人才公寓)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租房补贴:

(一)申请人应为应届或毕业两年内(2020年6月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申请人在赛罕区非公企业就业(含自主创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申请市级租房补贴,专科学历毕业生申请赛罕区租房补贴;申请人在赛罕区国有企业就业或通过公开招考、人才引进等方式进入赛罕区卫健、教育、科技、乡村振兴系统及基层社区工作的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申请赛罕区租房补贴。以上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

(三)申请人及配偶在呼和浩特市市四区无购房记录。

(四)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无非法上访行为。在校期间表现优秀,获得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或其家庭困难的,优先入住人才公寓享受租房补贴。

二、租房补贴标准及期限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每月分别补贴1000元、800元、500元、3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所有享受租房补贴人员享受补贴期限以市租房补贴文件规定为准。

申请人享受其他租房补贴,按就高原则只能享受一项市或区租房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三、申请流程

人才资格认定。为避免重复享受租房补贴,符合市级租房补贴政策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人社局丁香扎根APP申领租房补贴,符合赛罕区租房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关注赛罕人社公众号,下载表格填报申请信息,通过电子邮箱按以下顺序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提交申请材料,E-mail:shqzfbt@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 单位 电话。(注:申请资料准备齐全后,按要求和标准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

(一)本人签名和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才公寓高校毕业生人才资格认定申请表》扫描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在一页A4纸)。

(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扫描件(合同首页、劳动者签字盖章页);属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创业的需提供创办企业执照、经营流水、完税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四)申请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海外学历学位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证明扫描件。

(五)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派出所开具),无不良征信记录证明扫描件(银行或手机开具),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扫描件(呼市不动产登记自助机),无非法上访证明扫描件(单位或信访局或社区)。

区人社部门对申请人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区人社部门将人才资格确认名单反馈区住建部门,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咨询电话:0471-4931758

申请人收到人才资格确认通知后,到区住建局办理人才公寓入住相关手续。

申请时间截至2022年9月2日24时

人才资格认定申请表下载

方式一: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 ↓↓↓

呼和浩特市人才引进办法(公告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才公寓高校毕业生入住资格认定条件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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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才引进办法(公告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才公寓高校毕业生入住资格认定条件公告)(2)

来源:赛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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