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秦淮河水系地图(补充历史水系为不可或缺的保护对象)
■历史水系荔枝湾涌。
《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3
(上接06版)
专家、文保人士、市民认为,古城水系具重要历史价值和地位
另一类未被纳入新版规划的保护类型历史水系、历史河涌也引起了专家、文保人士、市民的关注,建议补充历史水系作为保护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保护对象,制定详细而系统的保护措施。
建议:制定详细、系统的水系保护措施
在旧版规划中,虽然在“历史城区”一章中有一条“历史水系的保护”,但是“以保护历史水系的空间格局为主”,而且仅提到东濠涌、西濠涌、玉带濠、上下西关涌、六脉渠、漱珠涌、海珠涌几条主要河涌。有专家指历史水系的保护措施还是空洞,并未涉及风貌保护的价值要素。
近年来,一些有百年历史的河涌在改造后水位下降,河道变窄,碧波荡漾的河涌成一渠浅水,而且用浆砌贴砖改造驳岸。被专家、市民指破坏了历史河涌的风貌,也影响了生态效益。
反观上海,已通过立法《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将“风貌保护河道”列为法定保护对象,风貌保护河道不得擅自改变线型或者走向、宽度、断面形式。新快报曾报道建议应加强包括历史水系在内的景观风貌管理。
但在新版规划中,历史水系只是作为历史城区“六脉皆通海”的山水环境、“多脉贯通”的古城结构的一部分进行保护,并无作为一类保护对象进行风貌保护,且提及的历史河涌仅增加了新河浦涌、驷马涌,还删除了海珠涌。
禤文昊建议:“清水濠和在历史城区外的海珠涌、花地河、麓湖也十分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建议纳入保护名录。漱珠涌(龙溪)在5.4(5)‘保护历史水系’一节中也应有交待。”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初步梳理历史风貌河涌名单,下阶段将进一步细化保护名录、分类管控要求,按程序认定公布。
专长于历史水系研究的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工李炎建议:“不只是河涌,应将包括江、河、渠、湖、塘、池、坑等天然的,和人工为城市功能服务在内的历史水系作为保护对象纳入规划,并制定保护措施。”他指出:
“新版规划在制定的总体策略中提出‘延续城址环境,体现向海而生、山江壮阔的空间秩序。’明确了广州的古城水系在城市选址的山水环境中,在古城的传统格局中重要的历史价值和地位,是古城的主要历史特色之一。基于古城水系的重要历史价值,建议凸显古城水系保护的重要性,使其成为整个保护体系中一类不可或缺的重要保护对象,制定详细而又系统的水系保护措施,而不仅仅只是在总体策略中强调重视。
古城水系的具体保护措施不仅需要控制保护其现状遗存的历史风貌,控制河道两岸岸线的用地,更需择机恢复其历史时期的水系空间特色,纠正近现代以来填埋、侵占、封盖河道的一些做法,这样才能使古城水系发挥其调蓄雨洪、排(雨)水排洪、景观绿化、休闲娱乐等自古以来在古代城市中的功用,自然也会成为当代城市水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
关注文化遗产保护的市民旧时鹅潭指出:“近年不少古村的雨污分流工程,直接把排污管和沙井架在历史河涌之上,严重破坏了水乡风貌,历史河涌亟须保护。”
文保志愿者杨华辉也提出:
“新版规划没有涉及岭南水乡的河涌文化,岭南水乡原始的河道以及周边风貌,如石砌埠头、老榕树下的青石板路、麻石桌凳以及自然的泥与石河岸……反映了南国水乡的历史风貌,人与自然的历史留痕,应该尊重与珍惜原生态的河涌风貌。因此,很有必要将岭南的河涌水道作为保护对象纳入规划。”
建议:增加珠江两岸绿化带为历史风貌区
除了扩充保护对象,有专家还建议在现有的保护对象中增加保护名录。
林广思指出:“新版规划的历史校园类历史风貌区缺失了原国立中山大学校园(现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和华南农业大学校园)和原岭南大学校园(现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尽管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群和康乐园早期建筑群已经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但是其保护的重点是建筑,并非建筑群所在的整体的历史环境和自然风貌,建议补充这两所校园进入历史风貌区。”
张智敏建议:“将历史文化遗产集中的西村工业遗产集中区、流溪河沿线传统墟市群落,从化温泉疗养建筑群列入历史风貌区。”
旧版规划中专门有第三十五条“绿化风貌规划”曾提出:将珠江北岸沿白鹅潭、六二三路、沿江路一带纵深地段,珠江南岸沿洲头咀、滨江路一带纵深地段划定为珠江两岸绿化风貌保护带;保护公园、重要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地段、历史文化街区等重要的绿化风貌地段等,但新版规划已删除。
此外,旧版规划提到,保护南沙万顷沙红树林生态保护区、海珠万亩果园湿地、南沙湿地公园等自然生态保护区,在新版规划中被删除。
广州地区绿化委员会委员、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肖毅强建议:
“应将上述地段列入历史风貌区保护。还应将更多城市发展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代表城市景观风貌特征的,包含城市历史价值的景观空间及场所载体列入保护,应在历史风貌区中增加滨水景观风貌类、产业景观风貌类(如芳村花卉产业风貌区、基塘风貌区等等),传统聚落景观风貌类(在历史名村、历史名镇划出包括景观资源的整体保护区,控制引导建设和开发)。”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南沙万顷沙红树林生态保护区、海珠万亩果园湿地、南沙湿地公园等对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考虑纳入本次规划予以保护。
建议:增加历史建筑修缮监管措施
在新版规划所有保护对象中,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修缮措施最令人关注,专家、市民建议应增加修缮监管措施。
新快报曾多次报道一些历史文化街区未经依法公示、未经规划许可对包括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在内的建筑立面进行“穿衣戴帽”式的改造,建筑面层历史信息被覆盖甚至完全铲除,大量通过喷真石漆、贴砖片、刷涂料来进行立面整治。
去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在《关于检查实施情况的报告》中也指出应该关注的六个问题之一:部分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过程中,缺乏历史文化保护专业指导和监管,施工专业性不足,存在“穿衣戴帽、粉刷过度”等现象。
除了城市更新项目,一些私宅业主不按规划许可、专家意见修缮,修缮过程中破坏核心价值要素,而负责监管的部门、街道城管在媒体、志愿者投诉后才知情。
多次向媒体投诉的文保志愿者杨华辉批评:“目前受保护建筑修缮过程中的监管严重缺位,修缮后又无验收。”
负责保护类建筑修缮技术咨询服务的广东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院副院长冯卓思目睹许多保护类建筑修缮时被严重破坏,面目全非,有些甚至拆除重建。她说:“目前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修缮管理尚停留在各自为政阶段,相关部门并没有形成联动监管机制,而且普遍对历史名城保护体系、相关法律要求认识不足,法律、保护规划形同虚设。修缮咨询单位提供修缮技术指引后,因未参与后期施工监管及验收,经常出现不按咨询意见或规划报建图修缮施工而破坏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情况。”
新版规划虽然提出:加强各类历史建筑的基础研究工作,深化保护修缮指引,提供技术支持。培育地方历史建筑修缮工匠队伍,推动历史建筑修缮技艺的传承发展。但对目前问题最严重的修缮监管只字不提。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正牵头修订《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和制定《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对于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评价确定、保护利用、负面清单、部门职责、监督管理、奖惩措施等进一步明确,本次规划修编已同步衔接上述政策规定。
杨华辉建议:“加强修缮指导、巡查机制,除了要有指导团队介入参与,更应落实第三方专业组织监督。”
冯卓思建议:“明确监管及验收细则,加强修缮技术咨询服务队伍在修缮技术、审批程序、修缮补助等方面的定期培训,发挥修缮技术咨询服务单位的指导作用,积极参与保护建筑基础研究、修缮设计咨询、施工过程中的监管及项目验收,由修缮技术服务单位派技术人员跟踪项目修缮情况。修缮完成,由咨询单位填写《监管记录表》交予街道及城管,组织专家,共同参与联合验收。”
对历史文化街区微改造,施红平还建议:“新版规划中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发展的内容过于简练、笼统。应针对这些年旧城微改造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制定对策,加强规划导控。一些跨部门的问题,市政府要统筹推进抓落实。”
新规划正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上公示,2023年2月3日结束,快去提出你的意见和建议吧。
《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草案公示网址:https://ghzyj.gz.gov.cn/hdjlpt/yjzj/answer/25886
■策划:何 姗
■采写:新快报记者 何 姗 文僖
■摄影:郑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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