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阿富汗女性看待新时代女性地位(女性地位最低的五个国家)
在联合国颁布的第三版《全球女性安全指数》中,女性地位最高的前五个国家分别是:挪威、芬兰、冰岛、丹麦和卢森堡。生活在这五个国家,女性不担心被殴打伤害,不担心性别歧视、职场骚扰,更不担心收入没有男人多、职位不如男人高。
那么,女性地位最低的五个国家呢?实际现状有多糟糕,普通人恐怕难以想象。
女性地位最低国家第一名:阿富汗
阿富汗女性的地位曾经也很高,1919年安曼努拉国王在位十年内,不仅脱离英国掌控,还禁止了包括强迫婚姻、一夫多妻制、女性不能上学、佩戴面纱等等陋习;王后更是兴办了一系列的女性组织、杂志、剧院、学校、医院等等,还有15名阿富汗女子被送往土耳其留学,开创了中东穆斯林女子接受外国教育的先河。
然而,守旧派和英国人的反击很快来临,安曼努拉夫妇被迫下台流亡,阿富汗女性此后连独自上街也不被允许,直至1978年才再次拥有选择丈夫和职业的权力。
1992-1996年苏联撤离后的四年里,阿富汗重新转变为穆斯林国家,最严禁令除了“禁酒”就是“为女性戴上面纱”,期间数十万女性遭受绑架、强奸、殴打、奴役以及包括童婚在内的虐待行为,不少乡村山区还有女童13岁前必须出嫁的恶俗。
联合国2011年援引世卫报告称,阿富汗50%女性结婚年龄在18岁以下,16岁以下超过25%,未满15岁占比15%,这些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基本为零。
还有一种更加泯灭人性的“赔偿婚姻”:将罪犯的女性家属作为仆人或新娘,赔偿给受害者家庭。不言而喻,这些女性背负仇恨来到受害者家中,会受到什么样的对待。
2011年,阿富汗第一名拿到合法驾照的女司机诞生,但没过多久又被吊销驾照,原因是“女性驾车容易引起围观并滋生事件”。
2012年,阿富汗记录了240起“名誉杀人”事件,即“男性为维护尊严而谋杀女性”,例如女性违反禁令、出轨、偷盗以及举止或服饰不端等等行为,都会被处以石刑(非常残酷的民间刑罚)、刀割、焚烧、斩首、割喉、绞刑或吊死。而男性有权决定女性生死的村镇部落,在阿富汗并不少见。
这240起“名誉杀人”案中,丈夫行凶占21%,7%是兄弟所为,4%由父亲执行,其余皆为亲属动手,超过九成此类案件不会得到审判,就算有判决也很难有实际执行。
截至2020年,阿富汗全国女性识字率仅为24.2%,17.4万大学生中只有21%是女性。在此之前,阿富汗女性身份证只有父亲的姓名,没有自己的名字,子女出生证明也不允许写上母亲的名字。
女性提出离婚要先经过丈夫同意才能提出申请,且必须给出“正当理由”才会被法院认可,而丈夫想要离婚则什么都不用做。
用1993年阿富汗最高法院颁布的一项法令作为结尾(原文翻译):
妇女不需要离开家,在绝对必要且经过丈夫同意的前提下,要完全遮盖身体,不能穿漂亮、紧身的衣服,也不能佩戴装饰性的配饰,不能喷香水,不能抬头挺胸走在街头,不能与陌生人说话、不能大声说话或大笑。
女性地位最低国家第二名:叙利亚
2017年时,叙利亚民间流传这么一句话:这个国家已经没有年轻男人了,女人只能通过网络寻找外国老公。
罗马尼亚旅行期间认识28岁的叙利亚女青年扎伊纳布,她激动地告诉我:宁可饿死在罗马尼亚,我也不愿回到叙利亚,那里比地狱还恐怖。
扎伊纳布之所以这么憎恨自己的祖国,主要是因为叙利亚女性地位极低,在冲突地区中的女性更是经常面对暴力、性侵、拘禁、童婚等虐待行为。2020年人权组织一项调查显示:叙利亚女性在过去12个月内遭受3次殴打的比例高达23%,每周至少被家暴一次的约3.3%。
童婚现象在叙利亚屡禁不止,但作为父母,贫苦的叙利亚人也是身不由己,因为女孩嫁出去后或许有更好的生活条件、更优厚的教育环境和更安全的居住空间,而留在家里什么都改变不了。这也导致很多十四五岁的叙利亚女孩背着婴儿出门工作,而她们的收入却是叙利亚最低的群体,没有之一,日均收入低于0.5美元。
扎伊纳布说:叙利亚25岁以上女性只有不到三成接受过初中教育,少量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基本都往国外跑,哪怕嫁给发达国家的七旬老汉,也好过在叙利亚挨饿受冻,还不用担心被殴打虐待。
由于长期内乱,留守叙利亚的女性只有三条出路:要么默默忍受数百年来早已司空见惯的虐待,要么加入某个组织端起枪,实在不行就沦为难民,只要能离开叙利亚,就算进入联合国难民营也在所不惜。
叙利亚女性没有婚姻自由,绝大部分婚姻由父母包办,恋爱结婚不被宗教法庭认可,这也催生了一种特殊职业--“婚姻代理人”,他们专门为身处外国的叙利亚青年代办婚姻手续,留在叙利亚的双方父母通过网络视频参加儿女婚礼,现场有见证人、律师,也有结婚证。
女性地位最低国家第三名:也门
也门的社会结构一直被各大组织和机构认定为“典型的父权社会”,根深蒂固的传统陋习(例如女性月事期间不得回家)、繁杂且随意的宗教规范(女性被列为附属物),再加上也门多年内乱和执法不力等等原因,导致也门女性只有“二分之一”人权。
简单说就是:一个也门女性只有半个人的地位,例如法院规定“两位也门女性的证词份量与一位也门男性的证词份量相当”、“法庭不接受女性证人对通奸、诽谤、偷盗等案件的证词”;还有也门劳工部规定的“私企招聘员工必须优先男性或2男1女”等等。
按照也门法律的规定,男性只能迎娶一名妻子,夫妻均有权提出离婚。但也门宗教法庭却准许穆斯林男子迎娶4名妻子,有条件的中上阶层娶5个6个也不用坐牢,男性离婚不用任何理由,而女性离婚却必须通过宗教法庭许可,胜诉率仅为20%。
那不嫁也门男人行不行?还真不行!因为也门法律规定,女性想要嫁给外国人必须获得家庭、部落(或村镇)和国家的准许。截至2021年,也门外嫁女性不超过100人。
除此之外,也门女性地位低下还体现在社会和生活中,例如也门也盛行“名誉杀人”,但凡得罪家庭和部落中的男性,极大可能第二天就会消失。1994年也门通过《个人地位法》,但这项法案对“名誉杀人”的最高刑期只有1年,如果缴纳一点保释金的话,当庭就可以释放。
值得一提的是,也门男性并不仅仅歧视也门女性,而是所有进入也门的女性都是相同待遇,比如也门很多城市都有的“女子监狱”,进入监狱中的女子必须按照穆斯林习俗服刑,哪怕在囚室中也不能摘下面纱和头巾。
女性地位最低国家第四名:巴基斯坦
1988年巴基斯坦首任女性总理贝纳齐尔·布托曾经公开表示:巴基斯坦女性地位有待提高,政府愿意为女性提供任何就业岗位。而邻近阿富汗、伊朗和印度这三个国家的地缘位置,更让边境地区受到严重的民俗传播影响。
布托总理在任期内处理了60%的强奸案和70%的“名誉杀人”案,但面对大量童婚、包办婚姻以及执法力度不足等重重困难,仍有不少女性面临性别、就业、待遇、医疗等等歧视现象。例如随处可见的电动三轮车,男性每日租金只要300卢比,而女性则要500卢布;部分场合甚至有“女性专座区”的传统,将所有女性都安排在视野最差的区域。
出于担心,巴基斯坦父母唯恐女儿出嫁后会被虐待殴打,往往会准备大量嫁妆来换取尊重。男方家庭优越的话,准备的嫁妆也相应更多,从金银首饰到名贵珠宝、从衣物被褥到锅碗瓢盆、从手机电话到电视冰箱应有尽有,类似于男方拎包入住的既视感。
2019年,一部批判包办婚姻和嫁妆习俗的巴基斯坦电影《加载婚礼》上映,结果民间攀比之风反而更胜往昔。按照媒体统计,巴基斯坦初婚嫁妆平均在70万卢布以上,相当于2.3万元人民币,这对人均月薪不足1000元的巴基斯坦家庭而言,无疑是一笔巨大的支出,而二婚嫁妆没个两三百万卢比,根本就嫁不出去。
女性地位最低国家第五名:伊拉克
伊拉克是传统男权国家之一,20世纪之前的“名誉杀人”、包办婚姻和童婚现象都很常见,直至1957年实行免费初级教育体系后,伊拉克女性才首次被计入识字率数据内。
1958年伊拉克宣布“接受初级教育的女性可拥有投票权”,此举极大激发伊拉克女性的教育热情,使得女性文盲数量连续多年下降,女性识字率一度接近男性,女性地位也不断提高。
然而,两次海湾战争的爆发,使得伊拉克社会发展倒退数十年。
1987年,伊拉克女性识字率已达75%,2000年时降至25%,2017年世界银行统计数据显示:顺利读完高中的伊拉克女性比例只有5%。与之相反的,是女性就业率常年低于10%,且薪酬仅为男性的60%。加上多数女性不识字,导致伊拉克多数企业不愿招收女性员工,男员工也普遍不愿与女性一同工作。
2001年时,联合国种族研究员埃米尔曾呼吁伊拉克“减少库尔德语中对女性的侮辱性用词”,同时建议“分离政府法院和宗教法院”,使针对女性的“名誉杀人”等恶劣事件能得到公正审判。
伊拉克社会并没有回应呼吁,继续容忍“割阴”等非常残酷的民间恶习,仅2016年1月-4月期间,库尔德省就至少发生了534起“名誉杀人”案件(1997-2006有1.2万起),而这些事件统一都被美化为“女性自愿”或“意外自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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