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开始整治交通(长春四部门联合开展车管所及周边秩序集中综合整治行动)

近期,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到群众反映“车辆管理所外长期盘踞大量非法中介”的问题,交警支队对此高度重视,积极请示汇报,认真调查核实,协调相关部门,加大治理整治力度。6月24日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关纪委和汽开公安分局抽调20名警力成立4个调查组,对车管所及周边区域进行暗访调查和清理整治,累计抓获中介人员12人。经审查,12人多年来主要活动在车管所周边道路、华港二手车市场及沿街二手车销售门店,日常从事买卖二手车、卖饮料、卖口罩等经营活动,抓住部分群众不愿排队、节省时间的心理,主动搭讪群众,以50至200元不等的价格,为群众指路“跑腿”。

为强力规范和净化车管所周边社会环境,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和影响社会治安秩序、交通管理秩序、市场经营秩序、城市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推进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长春市公安局汽开区公安分局、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汽开区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四部门联合开展车管所及周边秩序集中综合整治行动。

长春开始整治交通(长春四部门联合开展车管所及周边秩序集中综合整治行动)(1)

此次集中综合整治的目标和重点是:

一、创建规范有序的治安环境,集中清理、依法整治、严厉打击车管所周边“黑中介”“黄牛党”等,以“快办”“代办”车驾管业务为名,采取欺诈手段,骗取办事群众财务及扰乱单位办公秩序的违法行为;

二、创建规范有序的交通环境,集中整治、依法从严查处车管所门前和周边道路,随意停车、下车,不在规定区域停车,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创建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集中清理,从严管理,依法查处车管所周边的无照经营、未经依法程序办理变更登记等违规违法行为;

四、创建规范有序的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车管所周边占道经营、擅自设置的违规收车牌、驻停举牌、违规占用停车泊位及地锥地锁等违规违法行为。

集中整治和联合执法于7月11日启动,对上述违规违法行为,公安分局、交警和市场监督、城管四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文字/图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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