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职巡抚和总督(同为正二品官员)
按理来说,为了避免官员之间发生有关权力的纷争,同级官员们的管辖区应该是不存在交集情况的。但是实际上,在清朝的时候,就出现了总督和巡抚的管辖区出现交集的情况。
偏偏这两类官都属于正二品级别,所以在没搞清楚它俩到底谁更厉害这个问题前,很难判断出地方官员在同时得到他们两人发出的不同命令时,到底应该优先听从谁的指令。
那么,你知道清代的总督和清代的巡抚这两类官到底谁更厉害吗?其实,要想搞清楚这个问题,你直接往下看就行了,因为答案就在下面的内容中。
一、总督和巡抚的品级和关系。
看到文章标题的时候,可能有不少人会直接被误导了,真的以为总督和巡抚都是正二品的官,并且开始思考起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其实,从品级方面来看的话,总督跟不加任何其他头衔的巡抚的品级并不完全一致。
总督的品级为正二品,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说到不加任何其他头衔的巡抚的品级,那大家可得注意了,它可不是正二品,而应该算是从二品。从二品跟正二品之间,可并非对等的关系。就跟正副官似的,起码在品级方面是能分得出个高低大小来。
想必我们提点到这里,大家应该都已经清楚二者之间的品级存在正二品大于从二品的情况了吧?那么,它们之间的关系又如何呢?难道总督算是巡抚的上级领导吗?
其实,情况并非如此。总督虽然在级别上比没有加任何头衔的巡抚高一些,但他们二者之间却并不存在上下级的隶属关系,而更应该算是互相牵制和监督的平级关系。因为皇帝不希望在地方出现实力很大的官方群体,便采用这种方法来让这二者互相监督和互相牵制。
这样一来,若是一方做出了出格的举动,另一方就可以及时检举。且他们只能以这种方式来消灭对方,而不能做出一方直接将另一方干掉的举动。
二、谁给地方官下的命令更好使。
既然总督和巡抚存在上述这种特殊关系,那肯定就会有不少人对这个问题感到好奇,即谁给地方官下的命令更好使呢?其实,这就涉及到一个权限问题了。总督手中的权限就是管理一个地方的军政事务,而这一块儿的工作,巡抚是不能直接干涉的。
而巡抚呢,他的权限就是管理一个地方的民政事务,总督再怎么厉害,他也无权直接插手民政事务方面的事情。
因为地方的布政使、按察使、道员等都不属于军政方面的官儿,故而他们几个都是归巡抚管理的。这样一来,若是他们犯了错,巡抚就可以处置他们。但是总督即便掌握了他们的罪证,也不能直接越过巡抚而处置掉他们中犯错的人。而要将掌握的证据写成奏折呈递给皇帝,然后由皇帝派人调查核实和处置真正犯错的人。
若是总督胆敢越权办事,别说巡抚不答应了,估计皇帝还会先于巡抚去找总督算账。所以说白了,起码地方上的布政使、按察使、道员等官员都归巡抚管,他们相较于军政方面的一些官员而言,肯定更乐意听从巡抚给他们下达的命令。反之,跟军政方面相关的官员,自然是更乐意听从总督给他们下达的命令了。
三、地方官会选择听从谁的指令。
可能有人会说,前面的内容不是已经将这个问题介绍清楚了吗?怎么又旧事重提了呢?其实,我们在这里是想跟大家提一个细节问题,那就是清朝官员的管理方法跟现代的管理方法存在的差异。现代的官员都是上级统领下级,然后一级一级往下,呈现出金字塔的样子来。
但是在我国清朝,官员统一由吏部管理。不管是任免官员,还是处置官员,那都不是地方官能说了算的。必须得先上报朝廷,等朝廷颁下旨意,这才能进行实际处理。
如此一来,即便是地方的一些小官吏,也不是总督和巡抚能够轻易拿捏得了的。不过他们这些正二品或者从二品的官也并没有那么惨,因为起码他们手中还有个监察权可以行使。
即当他们看谁不顺眼的时候,正面不好亲自动手收拾对方,就可以行使监察权来搜集跟对方有关的犯罪证据。然后将这些罪证全部呈报给皇帝,只要证据够确凿,他们就能借皇帝之手将他们看不顺眼的人给除掉。由此可见,清朝官场的水真的很深啊!若是不清楚其中的诀窍,即便能风光一时,最终也不会落得个什么好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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