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车资质好申请吗?你想自己造车吗
第四步,就是拿到政府的第二张牌照,也就是工信部的公告管理牌照
这张牌照也很重要,他决定了你能做什么车,做出来的车日常谁来管,新产品怎么申报等等问题,也解决了汽车销售中的一个关键证照:合格证。
车辆生产准入是工信部七大行政许可事项之一,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这一概念包含三层含义:一是存在法律一般禁止;二是行政主体对相对人予以一般禁止的解除;三是行政相对方因此获得了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资格或权利。
意思就是说,政府必须同意了才能干,不同意不能干。车辆生产许可就是由政府许可企业法人开展的车辆生产经营性活动,因为机动车辆还是具有安全性、机动性、环境污染、节能减排等很多层面上的意义,必须要由政府指导管理。
机动车实行行政许可管理其实是有来源的,其最早来源于1994年国家计委(现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我国第一部汽车产业政策——《汽车工业产业政策》,其中产品认证部分提到:
Ø 第四条 国家依法对汽车产品(含摩托车)的安全、污染控制和节能实施管理。
Ø 第五条 国家依据技术法规对汽车产品(含摩托车)实施国际上通行的认证制度,未经认证合格的产品,不得销售、进口和使用。
Ø 第六条 汽车工业企业必须按照“汽车产品型式认证制度”的要求,提出认证申请。负责实施汽车产品认证的机构向认证合格的产品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并发布目录,公安部门据此办理新车注册。
Ø 第七条 汽车工业企业对认证合格后的产品,因设计、制造出现的问题仍负有全部责任
这就是我国首次从根本上对汽车产品实行了认证管理,实施了发布汽车产品目录、合格证书等制度,公安部门以此为依据办理新车注册。
到了2004年,国家发改委出台了《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从制度上明确了公告准入制度:
Ø 第二十条 依据本政策和国家认证认可条例建立统一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管理制度。符合准入管理制度规定和相关法规、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并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登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内产品必须标识中国强制性认证(3C)标志。不得用进口汽车和进口车身组装汽车替代自产产品进行认证,禁止非法拼装和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流入市场。
Ø 第二十一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中国强制性认证(3C)标志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Ø 第二十二条 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准入管理制度对汽车、农用运输车和摩托车等产品分类设定企业生产准入条件,对生产企业及产品实行动态管理,凡不符合规定的企业或产品,撤消其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名录。企业生产准入条件中应包括产品设计开发能力、产品生产设施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控制能力、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等要求
这就从根本上确立了汽车企业及产品的公告准入管理制度,也确立了公告准入制度具体要干什么,怎么干。
以前,机动车公告准入管理这部分职能在发改委,2008年工信部成立后,这部分职能就划拨给了工信部,由以前的发改委统管项目立项和公告准入,变成了发改委管机动车项目立项,工信部管机动车公告准入的二元牌照管理制度,也一直延续至今。
现在,工信部在机动车辆公告准入方面有2个根本性的文件,分别是《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信部令第50号),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信部令第54号)。这两条管理规定,从根本上管理了乘用车、货车、客车、专用车、摩托车、挂车、新能源车的企业准入及产品准入,是这些车型准入的根本大法。
书归正传,当把企业建设完成后,这时候就可以启动工信部公告准入流程了,他的主要流程如下:
准入流程
注:现在提交可通过网上提交,不用EMS寄送
而在里面的具体审查部分,则是主要从通用要求和能力要求两方面来进行审查:
审查要求
Ø 审查政策符合性,主要审查项目的备案手续是否具备、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证照等是否具备。
Ø 审查产品符合性,主要审查企业的汽车产品是否经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通过,获得检测报告,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一共有8家,分别在天津1家、北京2家、长春1家、襄阳1家、上海1家、重庆2家。
Ø 审查售后服务,主要审查企业是否建立起了售后服务体系,是否有相应的能力、规范和制度,是否能保障产品销售出去后的售后服务。
Ø 审查产品设计开发能力,主要审查企业的研发能力,从人员、硬件设备、软件设备、资料、制度、体系等角度看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车型的研发能力
Ø 审查产品生产能力和条件,主要审查企业的生产能力,从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冲压或下料、焊装、涂装、总装等生产工艺流程方面,审查企业的实际制造机动车产品的能力。
Ø 审查产品生产一致性,主要审查企业是否建立质量体系,是否按照质量体系来运行管理企业,从进货、供应商管理、产品检验、合格证制度、生产一致性保障等角度看企业的运行体系化能力。
审查条款50号令和54号令,就是从上面这6个方面来进行审查,具体看,其中各类别的否决项和一般项的数量是这样的:
如上所示,经过审查后,若企业满足相应的审查要求,即没有否决项不符合,一般项不符合不超过2项,那么审查组推荐意见是审查通过,再经过装备中心技术评定会评定通过后,上报工信部最终决定审查通过。
工信部会在每月第二周将审查通过的企业进行公示,主要针对的是新设立企业、准入信息发生变更的企业以及特别公示相关的企业。公示期为7天,7天过程中若无针对被公示企业的举报投诉发生,则会在第四周进行产品公告,将企业新产品进行公告。这样,企业的产品就正式纳入工信部允许的公告目录中去了。
到这里,那么恭喜你已经获得第二张政府颁发的牌照,这时就能够合法生产、经营、销售相应类别的汽车啦,走完了关键的第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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