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家庭关系证明需不需要户口本(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书申请服务)

今(15)日起在“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序上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书》申请服务,并可发出电子证明。

开家庭关系证明需不需要户口本(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书申请服务)(1)

年满18岁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持有人透过“一户通"提出申请时,须按系统指示输入关系人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编号及上载相关身份证影像(同一申请最多可提供8名关系人),之后进行面容识别确认身份及网上付款便完成申请。

市民可在申请时选择以纸本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方式接收《亲属关系证明书》。根据法律规定,该电子证明与纸本证明具同等法律效力,将储存在当事人的“一户通”账户内,可作为当事人向其他政府部门出示的证明文件。

倘需在办理《亲属关系证明书》前先确认其澳门居民身份档案内与父母、子女或配偶的关系资料,市民可透过自助服务机或“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序提出核实亲属关系的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天内收到核实结果。

新闻稿资料及图文包来源:

澳门特区政府身份证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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