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闯红灯扣几分(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可能会算闯红灯)
5月24日,潇湘晨报记者从长沙市交警支队获悉,今年4月,长沙电子警察抓拍了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交通违法13886起。
所谓的“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指的是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如果违法,将被罚款100元;驾驶证记2分。
在长沙市,这项违法多发前五的路口为:新开铺路与木莲路交叉路口、远大路与长星路交叉路口、玉兰路与麓天路交叉路口、城南路与曙光路交叉路口、茶子山路与观沙路交叉路口。
怎样算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1、 满屏灯(或直行灯)红灯,左转信号灯绿灯时,从直行车道左转。
2、满屏灯(或直行灯)红灯,从直行车道右转。
3、满屏灯(或直行灯)和左转信号灯同时绿灯,从直行车道左转或从左转车道直行。
4、满屏灯绿灯或直行灯和右转信号灯同时绿灯,从直行车道右转或从右转车道直行。
交警提醒:
1、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需提前观察空中的车道指示标志和地面的导向车道标线,按所需行进方向选择导向车道;严格按照导向车道行驶,能够减少交通事故,提升路口通行效率,有利于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2、驾驶车辆进入导向车道后,如果发现选择车道错误或临时改变行驶路径,请按照箭头指示方向行驶,通过路口后再调整行驶线路。
3、当满屏灯(或直行灯)和左转弯信号灯同时绿灯时,有些驾驶人错误地认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对交通影响不大,电子警察也不会抓拍,为了一时方便就选择排队更短的车道行驶,造成被电子警察抓拍。
4、有的老司机说:“我学车的时候,师傅告诉我只要确保安全,路口借道通行是允许的”。其实,随着社会发展和道路交通环境变化,交通信号和通行规定也逐步发展完善,借道通行规则不适用于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
特别要注意的是,借道通行可能产生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外,有的甚至会被认定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即闯红灯)”。
潇湘晨报记者骆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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