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产品怎么处罚卖家(产品岂能在网店横行)

三无产品怎么处罚卖家(产品岂能在网店横行)(1)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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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四川广安邻水警方侦查,23人团伙制售假牛肉干被抓。该团伙以较低价购入风干鸭肉干,人工切割成小块后,包装为牦牛肉干售卖。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他们在邻水、成都的偏远山村建立窝点,团伙中有负责洗钱的、负责刷单的,涉案金额1230余万元。(据9月19日央视新闻)

销量很高、包装精美、评价很好的牛肉干,竟然一点牛肉都没有,全是便宜的鸭肉,而如何把鸭肉做得像牛肉味,到底添加了什么东西,光想想就让人觉得头皮发麻。这样疯狂地造假,必须得到法律的严惩。

这一案件的调查过程,也值得深思。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了奇怪之处,在并不盛产牦牛肉的四川广安邻水县,却有大量的牦牛肉干发货到外地,这太反常。于是立刻上门突击检查,发现问题严重后移交警方,警方顺藤摸瓜,挖出制假售假、刷单炒信的产业链,跨省追捕,一举铲除。

此案中违法者制假售假的手法谈不上高明,他们产品没有“高仿”什么知名品牌,属于一眼看穿的“三无”产品,根本不可能进入大小超市、实体店铺售卖,所以只能在网上卖。而专门销售这一家假牛肉干的网店,没有任何企业登记信息,属于“三无”店铺。但就是这样的店铺,通过各种包装和虚假评价,欺骗了众多顾客,狂捞千万余元,盈利竟然有400多万元。可见网购的虚拟性、隐蔽性,多么容易形成“障眼法”,让“三无”产品肆无忌惮,横行于市。

假牛肉干卖成“爆款”,首先当然是骗子可恶可恨,但平台的责任也是不可推卸的。面对消费者时,电商平台和具体的商户共同承担着“经营者”的角色,平台固然无法穷尽对海量经营者的细致审核,但最基本的店铺信息核查还是应该要彻底负责地做到,不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设的条款,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也要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虽然现在比较大的电商平台在打假、打“三无”方面都出台了很多严格、细致的规定,但是从假牛肉干一案来看,在实际执行中还有相当大的漏洞,这也提醒监管部门,需要进一步压实平台的审核管理责任。比如,类似商家地址与所售商品的原产地,存在明显地域异常的情况,可以重点标注,对消费者作出提醒,或上报监管部门核验,就能大大压缩假货存在的空间。

2022年5月,广东市场监管局为了着力解决电商平台“三无”产品较多的问题,约谈了13家电商平台,并且发布实施了《网络交易平台产品质量信息展示管控规范》团体标准,从而解决网络交易平台销售的产品普遍存在厂名厂址、产品标准、商标、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质量标志等基础性产品信息展示不规范、不健全等问题,指引电商平台经营者更好履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职责,这种讲究细节和实效的监管措施,不妨多多益善,全国推广,从源头上把控,遏制歪风邪气,让“三无”假货无法在网店横行,更加强有力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绘图/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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