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职工产假规定(江苏明确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现代快报讯(记者徐苏宁)5月14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政务办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印发。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共补贴6个月。
据了解,根据《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女职工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有关要求,通知就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作了明确。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实施方案》印发后(即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女职工生育二孩产假期间,按照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下同),三孩按照80%给予补贴,补贴月份从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企业该如何申领?记者了解到,企业申领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应当提交人员花名册等必要的材料,可以通过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场所办理;也可以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办理。
据了解,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企业同一时间段内同时符合享受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或女职工同时生育二孩三孩的,按就高原则享受补贴,不重复享受。
(现代快报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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