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征信体系涉及哪些(美国征信行业监管体系)
鉴于政治体制和市场发展等原因,美国的信用管理体系呈“双级多头”的管理状态。双级是指除了联邦监管,各州都设有各自的信用监管机构。
但是美国并没有设立一个统一的监管部门,而是由多个部门从行政和司法方面对金融和非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再加上民间行业协会组织的管理自律,最终形成多头监管的格局。
行政监管
1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简称FTC)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简称FTC)是美国主要的征信政府管理机构,负责对征信法律的执行和权威解释,推动相关的立法等,具有征信有关程序制定、调查和执行的权力。同时对征信机构的数据采集整理以及报告的出具等行为进行监督。
FTC的主要管辖范围包括银行、提供消费者信贷的金融机构、信用报告或调查机构、信用卡公司、全国的零售企业等。
在消费者保护方面,联邦贸易委员会可以直接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受理,再根据国会的询问展开公开和非公开的调查。一旦联邦贸易委员会确认被调查公司违反了相关法律,即可对其进行裁决。如被调查公司对裁决不服,可向上一级委员会或者法院申请复议和重判。
2、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简称CFPB)
2010年7月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正式签署《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根据该法案,美国成立了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成立。
根据《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规定,将美联储(Fed)、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全国信用社管理局(NCUA)以及住房和城市发展部(DHUD)等7个联邦监管机构的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能统一到新成立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
成立至今,CFPB在消费者信贷保护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成就包括:
1)为消费者投诉提供了帮助
基于消费者对银行、信用卡公司、征信机构、收债公司、发放学生贷款的私人机构和按揭贷款企业等公司的投诉,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对其进行了筛选分类,建立了超过40万的公共数据库。
2014年,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决定将该数据库所涉及的所有细节对外公布。这一举措将帮助消费者、金融业监管者、研究人员以及金融机构辨别不良信贷行为的特征。
2)保护信用卡用户
据统计,美国每年有大约12亿张信用卡流通。据美国人口普查局统计,美国有超过60%的人口使用信用卡,平均每人持卡数量为7张。为了充分保护信用卡用户,CFPB对全美110多家信用卡发行银行进行信用卡交易的监控。
2014年,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曾要求Capital One、Discover、American Express、Bank of American和JP Morgan Chase美国5大信用卡公司返还消费者通过欺诈性的推销、无价值的附加产品所获取的15亿美元的费用。
同年6月份,CFPB还要求金融服务公司GE Capital将其在信用卡业务领域通过非法和歧视性的做法所获的的2.25亿美元退还给消费者。
3)约束收债公司滥用权力的行为
在美国,主要的债务催收方式包括:自己催收、第三方催收机构以债权人名义催收或者以自己名义催收。其中,第三方债务催收在美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其客户群体涵盖了联邦政府、州政府、医院、银行、信用卡发行者和零售商店等各个领域。据美国国际信用收债协会的数据显示,2013年底,美国第三方债务催收机构共有4615家,总计收回约552亿美元账款。
根据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在2014年的数据统计,债务催收是其处理投诉最多的领域,约88300笔,占处理投诉总量的35%。
1977年以前,美国联邦政府对第三方债务催收行业的管理几乎没有,从而间接导致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对债务人的过渡侵权行为。
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是受理债务人投诉的主要机构之一。投诉渠道包括网络、电话、邮件、传真等。当投诉被受理后,会将其转给CFPB的内设部门或被投诉公司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包括解释、货币救助、非货币救助、执法检查和法律诉讼。CFPB官网于2012年10月在“ask cfpb”栏目中还开通了债务催收投诉专栏。对于严重侵权及影响恶劣的催收侵权案件,CFPB和美国贸易委员会将开启行政执法检查,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4年12月,美国最大的发薪日贷款公司ACE Cash Express(简称ACE)曾因骚扰、恐吓等非法催收行为被CFPB勒令向消费者退还500万美元。并对其进行500万美元的罚款。
除了以上方面,CFPB还在督促征信机构提高工作质量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包括就征信行业存在的问题制作报告,提出改进建议等。这些举措都获得了征信机构的正面回应。
3、国家信用联盟管理办公室(National CreditUnion Administration,简称NCA)
国家信用联盟管理办公室设立于1970年,主要职能是监督信用联盟组织和信用社的信用活动情况。在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后,国家信用联盟管理办公室的监督委员会对被投诉的信用社进行调查。调查结果由监督委员会直接告知消费者,或委派工作人员进行回复。
此外,国家信用联盟管理办公室还负责对全国信用社股份保险基金进行管理。根据美国《联邦信用社法》规定,所有在联邦注册的信用社必须参加该基金,在州注册的信用社可自愿参加,现在全美已有98%的信用社参加了存款保险。
4、储蓄监督办公室(Office of Thrift Supervision,简称OTS)
储蓄监督办公室主要负责监管联邦和一些州立的储蓄机构,包括储蓄银行和储贷协会。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储蓄监督办公室一般会委派消费者事务人员将投诉信寄往被投诉机构。被投诉机构在经过调查处理后,需要对储蓄监督办公室进行书面回复。
5、货币监理局(Office of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简称OCC)
货币监理局是依据1863年通过的《国家货币法案》建立的,是美国国民银行的主要监管者,所监管的资产占美国商业银行资产总额的一半以上。
货币监理局负责监管所有国家银行和联邦储蓄协会成员的商业借贷活动,对金融机构借贷法律进行评估和信用风险管理控制。货币监理局有权在商业银行作业违反《公平信用报告法》时,责令银行停业。
货币监理局还设有专门的消费者支持小组(CustomerAssistance Group,CAG),为消费者答疑解惑。在消费者对国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外国银行的联邦分行或代理进行投诉时,货币监理局会对其提供相关的指导、建议和咨询。
6、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Federal Reserve System)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主要负责制定、评估和实施金融机构相关的借贷法律。并且依据法律对联邦储备的会员银行的商业信贷活动进行监管,包括对银行机构的行为进行检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惩罚、督促改正,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信贷权利。
1977年,美联储和货币监理局、联邦储蓄保险公司合作设立了共享国家信贷计划,专门对大型的银行和财团贷款分类进行审查。
除了本土银行,美国联邦储备系统还负责对其成员银行在海外、以及外国银行在美国的的信贷活动进行监管。
7、联邦储蓄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FDIC)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1829年,纽约推行了全美第一个州立存款保险制度。1933年,为了应对大萧条对银行业产生的冲击,美国政府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并于之后一年成立了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联邦储蓄信贷保险公司(Federal Savings and Loan Insurance Corporation.,FSLIC)。
20世纪80年代,联邦储蓄信贷保险公司(FSLIC)被金融储贷危机耗尽了资本,并于1995年被FDIC接管。至此,FDIC成为美国最主要的存款保险机构。
联邦储蓄保险公司主要有三大职能:
一是存款保险。为全美六千多家独立注册的银行和储蓄信贷机构的8种账户,超过4万亿美元提供限额保险,存款人保险限额为25万美元。
二是银行监管。对5000多家非美联储成员的州注册银行和储蓄信贷机构进行直接监管。FDIC有权要求被监管银行定期报告其财务状况以及开展现场检查。对从事违法信贷行为的银行及管理人员进行罚款、发布停业整顿命令、撤销高管人员职务等处罚。
三是处置破产金融机构。根据美国法律,FDIC是所有倒闭联邦银行和联邦储贷协会的清算管理人,目前大部分州也任命FDIC为倒闭州银行的清算管理人。对于那些资不抵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或资本充足率低于2%的存款机构,其注册管理机关需要做出正式关闭决定并通知FDIC。
行业自律
除了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健全的监管机构,行业组织和协会的自律管理在征信业的监管中也发挥了极其重要得作用。经过上百年的发展,一个良好的行业自律环境在大量信用交易发展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和消费者的要求逐步发展和建立起来。
在美国,主要的征信协会包括全国信用管理协会(NACM)、消费者信用协会(CDIA)和美国国际信用收账协会(ACA International)。
1、全国信用管理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redit Management,简称NACM)
NACM成立于1896年,总部设在马里兰州哥伦比亚市。是美国历史最久的民间信用管理组织,现有近15000家的企业和个人会员,包括商业信用专业人员、征信机构、信用自律组织、信用信息细分行业自律组织和金融管理机构等。
NACM主要从事商业信用拓展相关的业务,承担了行业自律、信用管理服务、信息共享、信用宣传以及教育培训和交流等众多职能。NACM还开发了信用管理者指数(Credit Manager'sIndex,CMI),用于衡量美国经济的整体信用状况。
NACM在每个季度都会召开一次大型的会议,为征信市场企业提供学术和经验的交流机会。多年来,NACM为美国征信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除了国内市场,NACM还专门开展了海外会员服,为其提供若干种信用管理服务。
2、消费者数据产业协会(Consumer Data Industry Association,简称CDIA)
CDIA成立于1906年,是美国唯一的消费者信用报告行业的行业协会,曾颁布了消费者信用报告的标准,并且参与起草了美国信用管理专业法律。目前,CDIA有超过140的会员,包括益佰利(Experian)、艾克飞(Equifax)、环联(Transunion)三大信用局,以及其他的地方信用局、房屋贷款风险管理公司和商账追收公司等。CDIA以“消费者为中心”为旗下会员提供信用报告、抵押贷款报告、租户和就业筛选,以及欺诈验证等服务。
CDIA是美国征信数据产生最为集中的行业组织,每年销售的信用报告在10亿份以上。
在美国三大征信局的支持下,CDIA曾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一同制订了《数据报送资源指南》(Data Reporting Resource Guild)。
《数据报送资源指南》对信用交易数据的报送做出了若干原则性的规定。按照要求,数据提供机构必须确保数据的准确、完整和及时性。数据报送的内容必须满足《公平信用报告法》和《平等信用机会法》等法律的要求。
《数据报送资源指南》还设计了征信数据的采集格式Metro2,为美国的数据处理和提供机构制订了一个标准的数据处理格式。
按照Metro2的要求,数据提供机构必须以消费者账户为单位报送消费者的信用交易数据,包括基本数据和账户交易数据。
基础数据分为三类信息:1身份标识类数据,即姓名、出生日期以及社会安全号。2 联系类数据,主要为电话号码和地址。3 就业数据,主要为职业、 雇主名称和雇主地址。
账户交易数据则要求包括从账户开立、还款到结清的整个生命周期的账户还款数据。
《数据报送资源指南》使得美国信用交易数据的处理能够及时的适应信贷业务不断发展的需求,确保了征信原始数据的真实性与一致性,避免了信息资源的浪费。
3、美国国际信用收账协会(The Association of Credit and Collection Professionals,简称ACA International)。
ACA International创立于1939年,位于明尼苏达州的明尼阿波利斯,前身是美国收帐者协会(American Collectors Association)。ACA International是全球最大的信用及商帐专业人士协会,有近5000家会员,包括商帐管理者,信用担保者,资信提供商,信用局,专业律师等业内权威机构。ACA International的业务遍布全球,包括美国、加拿大等50多个国家。
ACA International是商业债务催收行业的自律组织,通过制定严格的职业道德准则来维护征信行业的稳定、公允和健康发展,并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专业教育,举办从业人员执照的培训和考试等,同时还受理消费者对其会员的投诉。
总体来讲,美国对征信市场的监管以行业自律为主,行政监管为辅。
在市场化为主的引导下,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中心,各行业自律组织、联邦和州立监管机构按照自己的管辖范围,依照法律对征信行业的相关从业机构和人员进行逐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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