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西征的疆土为什么没有保留(蒙古占领中原时)
在木华黎经略中原时一大批汉族地主武装的首领归附了蒙古。木华黎及其后继人代表大汗,沿袭金代官制,任命他们以元帅、监军、节度使、招抚使、府尹、县令、总管、提控等等官职,利用他们来建立在中原地区的统治。从十三世纪二十年代起,他们形成了专制一方的地方封建势力,也称为汉人世侯。他们的权势一直延续到同世纪六十年代。
一、专制一方的汉人世侯
在成吉思汗1227年去世的时候,河北、山东、山西各地大大小小的汉人世侯有四十几个。小的世侯据有一州一县,大的世侯“跨州连郡”,控制好几个州。当时著名的世侯如史天泽、张柔、严实、李全,都占地二三千里,领兵数万,就像是唐代的藩镇一样。
汉人世侯作为大蒙古国的臣下,对蒙古统治者承担两项基本义务:出兵从征和缴纳贡赋。蒙古统治者为了控制和笼络他们,还要求他们送子弟入质为亲卫军,后来并派达鲁花赤对他们进行监督。在他们效忠可汗、履行义务的条件下,蒙古统治者承认他们称霸一方的权力,他们一旦遇到军事威胁,大蒙古国也给以武力保障。世侯的献纳是大蒙古国重要的财政来源。世侯的军队为蒙古灭金和亡宋立下了汗马功劳。
汉人世侯的官职是世袭的。父死子继,兄终第及,其至父兄尚存也可以将官职传给子弟。不少世侯一门几人都任要职。在他们管辖的范国内,他们集军民财权以一身。他们既是军事长官,又是行政长官。他们可以自辟衙署,任命属官。他们任用的常都是他们的宗亲、部属或幕僚,对他们唯命是从。他们可以自定赋税进行征收,“宽急丰约,各唯其意”。司法权也掌在他们手里,他们的话就是法律,以致可以“自专生杀,少有忤意,则刀锯随之。”因此,每个世候都形成了一个自治的割据性很强的势力范围。
二、在汉人世侯统治下的劳动人们
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汉人世侯力图保持中原传统的农业生产和封建生产关系。他们原有一批亦兵亦农的依附人口。在形成势力范围后,他们又进一步招集战乱中的流散人口,分给土地、房屋、耕牛和农具,恢境内的农业生产。他们修仓积谷,甚至用武力来保护收获。在普遍的残破中,各个汉人世侯境内的农业生产逐渐恢复并维持下来了。但同时,依附于世侯的劳动人口必须负担沉重的赋税和劳役。
由于蒙古统治者需求很多,赋役又无定的制度,世侯“擅其赋役”,因而征求苛繁。世侯又往往提倡“且耕且战”,兵士要屯种,农民也要“备御盗贼”。一旦战事需要,世侯为了响应蒙古统治者的征召,还把大批农民送去出征。这些依附人口是不能随意迁离的,世侯甚至对他们有生杀予夺之权。显而易见,从中原封建社会的发展过程看,世侯势力范围内的农民的身份地位下降了。
三、汉人世侯培养的新儒士
除了召集大量农民外,汉人世侯还在蒙古游牧贵族的影响下把许多战争中的俘虏和掳掠到的人口用作驱奴。世侯占有的驱奴往往多到几百几千,用以应付蒙古统治者的兵役和差役,平时也用以从事农业劳动。他们的身份地位比一般农民更低,没有任人身自由。但是在中原封建生产关系的制约下,在役使一段时间以后,世侯也就把他们“遗放为良”,转化为一般的依附人口。
有见识的世侯为了在自己势力范围内实行有效的封建统治,为了保存中原封建文明的传统,纷纷开设幕府,延纳流落在各地的士大夫。在金衰蒙兴的过程中,残留的金源士大夫除少数退隐于穷乡僻壤外,相当多的人陆续投身于世侯幕下,成为世侯幕僚。
世侯依靠这些幕僚治理地方,开学养士。他们聚在一起,尊崇和扶植儒学,讲究经史,推明治道。保存在世侯幕府中的“秀民贤才”后来一个个进入忽必烈的王邸,为忽必烈建立元朝立下了重大的事功。他们所培养的新的儒士,不少人后来也成了元廷的职官。
四、矛盾的激化,元廷最终采取了罢黜世侯
在蒙古征伐战争中,汉人世侯出力甚多。众多史料均记载过他们跟随大汗征讨金朝、南宋的过程。史天泽为例:"国朝自金亡以来,岁有事于宋,公未尝不在"。史天泽曾跟随阔出征伐南宋,至蒙哥汗时期史氏又将主要军力驻守于唐、邓等地区,至元世祖时期也曾参加北征阿里不哥、剿灭李璮叛乱以及征服南宋的军事行动。而其他汉人世侯亦是如此,自降附大蒙古国之后便一直参与军事征伐行动。
汉人世侯不单履行助军义务,并且在辖区内劝课农桑、安抚流民、积极发展社会生产的举动,在战乱震荡的年代有利于大蒙古国统治的稳定。
作为蒙古汗廷间接统治中原地区的工具,汉人世侯在金末元初之际对于安定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其作为割据一方的世侯,随着大蒙古国的统治渐趋深入,化人世侯与投下封君乃至汗庭的矛盾也就日渐凸湿出来。
仅以纳税为例,窝阔台汗乙未年(1235年)曾进行户数清查,其目的是为了将各地隐匿的户口进行编户造册,从而为接下来的丙申分封做准备,更是为了确定中原地区的税制内容。在此情况下汉人世侯不得不将隐匿的人口进行释放,“纵其奴千余口,俾为民”
汉人世侯虽纷纷释放奴仆,但是仍有隐匿人口、少报户数的现象发生。大蒙古国的税制规定,部民不仅要向国家缴纳赋税,同时在封邑内的民户还需要交纳五户丝。汉人世侯隐匿人口的行为,使得蒙古贵族的既得利益蒙受损失。再加上汉人世侯享有“爵人命官,生杀予夺,皆自己出”的权力,投下封君与汉人世侯之间存在矛盾也就不足为奇了。
随着矛盾的不断激化,元廷最终采取了罢黜世侯的举措。但笔者认为,罢黜世侯并非临时起意,而是从大蒙古国时期压制、分化世侯势力便己开始,直至元世祖罢黜世侯终结,而这也正体现了朝廷针对投下封君与汉人世侯政策的不同。
汉人世侯的形成无疑受到蒙古早期分封制的很大影响。也可以说,汉人世侯是蒙古早期分封制与中原封建生产关系在特殊条件下相结合的产物。世侯封建割据的形态是中原封建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倒退,但正是这种“分土传世”的形态才容易为“裂土分民”的蒙古统治者所接受。同时,又正是在这种倒退的形态中,中原地区的农业生产得到了恢复和维持,从而保住了中原封建文明的主要物质基础,制约了蒙古游牧贵族在中原地区造成更大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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