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 汪小菲谁提的离婚(汪小菲官宣离婚)

结婚11年,感情结束连1个月都不用!女人想要离开了,是真的死心了

11月22日,汪小菲、大S发布离婚声明,两人已决定和平解除婚姻关系,并于近日办理了相关手续。未来两人将以父母、朋友的身份愉快相处,也将继续共同抚养孩子。

大s 汪小菲谁提的离婚(汪小菲官宣离婚)(1)

大S离婚声明登上头条热搜,引发网友热议。二人的婚姻终结,是意料之中。

据说,离婚是大S提出来的,汪小菲奋力挽留,却未能让大S回心转意。

大s 汪小菲谁提的离婚(汪小菲官宣离婚)(2)

其实,二人婚变传闻早就流出。今年6月,大S离婚传闻就曾登上热搜被网友质疑炒作。双方父母当说客,好友力证离婚传闻:“一定是受不了了!”

大s 汪小菲谁提的离婚(汪小菲官宣离婚)(3)

大S婚恋传闻登上热搜后,汪小菲的母亲张兰在直接间用“谣言止于智者”含蓄回应,然后夸奖自家孩子优秀:“我儿子好着呢,优秀着呢,媳妇也好着呢。”

大s 汪小菲谁提的离婚(汪小菲官宣离婚)(4)

大S和婆婆张兰是出了名的婆媳关系好,二人经常互相赞美,婆媳似姐妹。

豪门婚姻深似海,但在大S的婚姻里,似乎是个意外。她不仅任何自己“作”的本事,让汪小菲甘为她一人放弃无数美女的橄榄枝,如今离婚更是高姿态,把汪小菲拿捏得死死的。

大s 汪小菲谁提的离婚(汪小菲官宣离婚)(5)

今年,大S婚变的传闻不断,汪小菲不仅晒十周年合照否认离婚传闻,还在社交平台上公开向大S表白,从大陆赶去给大S庆生。

不得不说,夫妻十多年,仪式感如此强烈,他们的婚姻状态即便是作秀,也是令人羡慕的。

大s 汪小菲谁提的离婚(汪小菲官宣离婚)(6)

为什么在这种甜蜜的婚姻里,大S还要勇提离婚呢?今年6月份闹婚变时,大S的好友柴智屏对外透露称,大S向她证实了离婚的意向!直言:一定是受不了。

可见,外表华丽的婚姻,也有难以启齿的“痛”。

比如:二人聚少离多,感情自然会变淡。再加上二人的圈子,他们的婚姻注定不是普通夫妻的家长里短。

其实,女人想要的幸福感很简单,无非是陪伴、情感共鸣。女人想要离婚,要么缺钱,要么缺爱。一旦想要离开,是真的死心了。

大s 汪小菲谁提的离婚(汪小菲官宣离婚)(7)

交往20天,富二代和她闪婚!11年后,她却主动请离!大S到底有什么魅力

大S离婚了,众所周知,在这段婚姻里,大S是把握主动权的,她的“作”让汪小菲为她是从。而且她主动提离婚,京城四少汪小菲留都留不住。

大S到底有什么魅力,能让富二代收心,只爱慕她一人?这2个婚姻相处之道,才是她的把握主动权的秘诀:

大s 汪小菲谁提的离婚(汪小菲官宣离婚)(8)

1、驭夫有术

想要一个人对你爱得死心塌地,就要学会让男人对自己“花心”“跟投”!

大S看似非常“作”,其实却把男人的心拿捏得死死的。

大S的吃虾论,一直是娱乐圈的佳话。她说:“从小到大都是我爸剥给我吃,他不在之后我就不吃了。我妈就说吃虾一定要是男人帮你剥。所以我嫁给我老公之后,他如果不帮我剥我也不吃,他如果帮我剥我就吃。”

大s 汪小菲谁提的离婚(汪小菲官宣离婚)(9)

在爱人面前“作”,就是肯定对方的价值。“欲擒故纵”适当示弱,大S深懂这一点,所以汪小菲在付出的同时,并不觉得在被碾压,反而觉得自己被需要,很满足。

大s 汪小菲谁提的离婚(汪小菲官宣离婚)(10)

2、情商高

汪小菲和大S相识于女明星安以轩的生日宴上,两人一见钟情,仅交往了20多天就闪婚。婚后,大S把婚姻经营得井井有条,婆媳关系相处得更是人人羡慕。

大S的高情商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体现得淋漓尽致。怎样的女人才能把豪门媳妇当得如此轻松?

汪小菲屡次与网红传绯闻,但都会事后认错,而大S也会机智地帮他“摆平”。

论婆媳关系,她更是机智,经常送婆婆礼物,让婆婆不由自主地夸她。

大s 汪小菲谁提的离婚(汪小菲官宣离婚)(11)

其实,在婚姻里,女人的性格、态度,都决定了婚姻的状态。一个懂得示弱的女人,才是婚姻里的成功者。

示弱≠认怂,而是换一种方式让别人认可。

虽然大S离婚了,但她的婚姻相处之道,却是非常值得借鉴的。

大s 汪小菲谁提的离婚(汪小菲官宣离婚)(12)

END~

作者:零晨心声

喜欢本文,请点亮星星,关注、点赞并转发给您身边有需要的人!

今日话题:大S离婚,高调开始,华丽转身。你在她的婚姻观里学到了什么?

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说说你的观点和看法!

更多情感资讯分析,尽在零点心声,敬请期待,欢迎关注订阅!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