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额和保单现金价值(保险铁三角之保单的主人--投保人)

电视剧常常出现狗血的三角关系,

你爱我,我爱他,

这无疑是肥皂剧不可或缺的剧情之一,

这让小润想起保险中也有这样复杂的关系:

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在保险中,这三者都是不可缺少的存在,

那今天我们就来聊聊“保单的主人”

——投保人

保额和保单现金价值(保险铁三角之保单的主人--投保人)(1)

什么是投保人?

官方定义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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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就是交钱的人,也是保单的拥有者。但是并不是所有能交钱的人都可以成为投保人,要成为投保人还需要有一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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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投保人需要的条件?

1.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或是16周岁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就可以成为投保人,如果是精神病患者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无法成为投保人。

2.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也就是说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投保标的必须要有法律上认可的利害关系,这也是为了防止骗保。

投保人也可以说是保单的主人,毕竟谁出钱谁就有更大的权利,所以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的权利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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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的权利

1. 请求保险公司承担必要合理的费用支出;

2. 在正当合理的情况下,请求保险公司降低保险费;

3. 在合同效力中止2年内,投保人可以请求复效;

4. 指定和变更受益人。

享受了权利当然就会有相应的义务要履行啦,那作为投保人,在享受了以上保险权益的同时,还有哪些义务要履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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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的义务

1.如实告知义务

在合同签订时前,投保人对已知或应知的与危险标的有关的事实需要向保险人作真实陈述。

2.危险增加通知义务

当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未履行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保险人对因危险程度增加而导致的保险标的的损失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3.出险通知义务

投保人、被投保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为赔偿金做准备。

我们在配置一份保险时,就应该要把所有的问题都考虑全面,由谁来当投保人,对于以后保单的执行也有着很大的影响。

今天的百科就到这里啦。关于保险“三角恋”的故事,我们下期继续~

其实,保险是一种专业性非常强的工具,保险合同中涉及了很多专业术语。今天小润只为大家讲解了一个,后续还会继续为大家讲解比如受益人、保险人、被投保人等等。欢迎大家订阅~!后期将会有更多相关内容,希望小润能成为一本大家配置保险路上的百科全书。

【风险提示】

切记!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

一定要做好资产分配,端正心态,严守“不赚最后一个铜板”的操作纪律。

百科关键词

缴费人、保险利益、复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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