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的增值税发票丢了怎么办(已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丢失联次不需要重开)
相信很多企业都会遇到这个问题,我收到的专用发票丢失了,我还能抵扣进账吗?我要不要让对方重新开?
老会计回复:如果企业只丢失抵扣联,则用手中剩下的发票联复印件也可作为入账凭据。
那么如果企业将抵扣联与发票联同时丢失,则可以让对方在这两张发票复印件上盖上发票章邮寄,我企业也可作为抵扣与做账的凭据。
政策依据:
可以到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看相关政策:《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中可查看。
第四条: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下期:我单位未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我要不要交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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