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失温症的原因(什么是失温症有什么表现)
【什么是失温症 有什么表现】失温症又称低体温症,描述当人体核心温度低于35.0℃时的现象(人体的正常体温是36℃~37℃)。失温症主要有两个原因造成,第一个最常见的原因是暴露在极低温的环境中;另外一个原因是处于任何一种抑制体内产热机制或增加失温速度的情况下。失温症按严重程度可分为三期第一期(轻度失温):体温降至32℃~35℃。在这一阶段,人体会颤抖、双手麻木、无法完成复杂动作;远端肢体血管收缩,以减少热量散失;呼吸快而浅;皮肤上出现“鸡皮疙瘩”,它是尝试使毛发竖立起来形成隔热层。失温者可能感觉疲劳和腹部疼痛、视力困难,有反常的尿多。有时候失温者反而有温暖的感觉,但事实上这是失温症将要发展到第二期的信号。一种测试病情向第二期发展程度的方法是病人能否使拇指和小指接触,这是肌肉停止工作的第一阶段。第二期(中度失温):体温降至28℃~32℃。肌肉不协调更明显,人的行动更迟缓、困难,伴有步伐不稳、方向感混乱。浅层皮肤血管继续收缩,以保持重要器官的温度。失温者面色苍白,唇、耳、手指和脚趾的颜色可能变蓝。出现反常脱衣现象,这是身体自身调节机制失衡,原来始终收缩的周围血管扩张,导致短暂“热起来”的错觉。第三期(重度失温):体温降至大约28℃以下。肌肉颤抖通常已停止。说话困难,思维迟钝。暴露的皮肤变蓝、肌肉协调能力几乎完全丧失,不能行走,甚至昏迷。脉搏和呼吸显著减慢,可能发生心率过快或心房纤维性颤动,最终导致心肺衰竭。(via 北京积水潭医院)
来源: 北京12320在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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