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3.4珠宝假冒案进展(庭审现场20毫米的南洋金珠变小了)
因认为自己价值连城的南洋金珠被加工吊坠的老板私吞,王某将某公司及其老板邵某告上法庭。11月18日,我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加工吊坠后南洋金珠缩水了?
王某诉称,2019年6月2日,她前往邵某的公司所在的专柜,向其交付了一粒直径为20mm的南洋金珠,委托邵某加工制作吊坠。邵某接收并现场测量涉案金珠,同时向王某出具收据一张。吊坠制作期间,双方多次沟通加工制作进展,起初邵某以工程师家中有事无法完工为由搪塞,之后反馈己转交其他工程师制作。
王某称,2019年8月4日邵某告知王某吊坠已完成。王某遂前往领取时,发现吊坠所镶嵌金珠直径只有16mm,并非自己交付委托加工的金珠。邵某坚称金珠实际就是16mm,收据所载尺寸20mm是测量错误。邵某违反双方加工制作的约定,私吞价值连城的金珠,故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承揽合同,返还直径为20mm的南洋金珠一枚。
王某认为,邵某要求支付的加工费1657元,收款人显示是某公司,“该字是邵某书写,某公司是自然人投资公司,邵某既是某公司唯一股东也是法定代表人”,王某遂将某公司和邵某告上法庭。
纠纷原因是错误测量导致的?
在庭审中,某公司却称,收款人“某公司”这三个字不等于是公司,邵某的英文名翻译成中文就是某公司的名字,平时签字就是写某公司名字。
邵某则认为这就是个人行为,某公司三个字是她本人书写,“写的是个人英文名字的中文翻译”。
某公司进一步解释称,公司仅是销售首饰工艺品等,不承揽加工珠宝首饰,公司法人邵某仅是朋友间的帮忙,找的加工厂加工珍珠,公司不是适格被告。
邵某辩称,她与王某之间是委托关系,并非承揽合同纠纷,2019年5月底告知,其有一颗珍珠需要加工,自己明确告知王某只销售不加工,介于双方较信任,便帮助联系厂家。
邵某认为产生纠纷的原因是错误测量行为所导致,是用错卡尺方向读取错误卡尺的数值,出具的收据只能证明收到珍珠,不能证明是20毫米和承揽关系。
邵某还表示,收取1657元加工费后,再支付给第三方,“我未收取任何差价,只是帮忙,本来想赚取100-200元差价,后因时间太长了,就未收取任何差价,还垫付了运费。”
鉴于双方不同意调解,此案未当庭宣判。
有珍珠之王之称的南洋金珠 曾拍出225万美元
南洋金珠由特有的海贝所产,更有珍珠之王之称。因为呈金色所以叫南洋金珠,产于东南亚各国。而且其质地非常好,所以非常珍贵,是珍珠中的上品。
因为这种海水珠很挑地儿,要空气好,水质清纯,水温适宜,海湾开敞,台风罕至的地域才能养殖,所以产量不多。根据每个南洋金珠的直径不同,价格不同。如果两颗同样大小的南洋金珠价格更不菲。
无论从珍贵度还是价格上都堪称珍珠之王。它的市场价格是大溪地珍珠的2-3倍!1993年,在纽约拍卖场上,一串澳洲南洋珠的卖出价创下225万美元的世界纪录。
(via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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