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讽刺王安石(苏轼骂王安石野狐精)
题目:羡慕嫉妒恨——此老真乃野狐精也!
提要:王安石、苏轼时代禅风大炽。
四、何谓“野狐精”?
那么,我们来说“野狐精”,一般论是指虽非正宗, 但又十分精灵的人。
禅宗对一些妄称开悟而流入邪僻者讥讽为:野狐禅。来源于佛门公案。
野狐禅公案:
【师每上堂,常有一老人听法,罢皆随众散去。一日留身不去。师问立者何人。老人曰:某甲于过去迦叶佛时,曾住此山。有学人问:大修行底人还落因果也无?对云:不落因果。堕在野狐身。今请和尚代一转语。师云:汝但问。老人便问:大修行底人还落因果也无?师云:不昧因果。老人于言下大悟。告辞师云:某甲已免野狐身,住在山后,乞依亡僧烧送。师令维那白槌告众,斋后普请送亡僧。众皆愕然。斋后,众去山后,岩中果见一死野狐。积薪烧讫。】
翻译成现在的语言就是:
百丈禅师每日上堂讲经说法,常有一老人也来听法,每次讲完都随众人一起散去。有一天却留下不肯离去。百丈禅师便问他是谁。
老人说:「我于五百年前迦叶佛时代曾在此山修行。因有人问学于我:“大修行人还落因果否?”我说:“不落因果”。结果因为这句话我化作了野狐身。请和尚慈悲为我开示,让我得以解脱。」
百丈禅师说:「你把学人问你的问题,拿来问我。」
老人便道:「请问和尚,大修行人还落因果否?」百丈禅师答道:「不昧因果。」
老人瞬间大悟。便向百丈禅师叩谢告辞,并说道:「今承蒙和尚开示,令我超脱野狐身。我就住在后山岩下,祈请和尚慈悲,以出家人的礼仪,帮我埋葬。」
百丈禅师令众僧准备葬礼,众人不解,斋后令众僧去后山, 在岩石中果然找到一只已死的野狐狸,便用亡僧的礼仪将它火葬。
宋仁宗天圣七年(1029),镇国军节度使李遵勖所编、献于仁宗、得仁宗赐“天圣”二字并序的《天圣广灯录》,收录了这宗百丈公案。
宋释道原撰于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的《景德传灯录》亦有百丈怀海禅师之语:“古人只错对一转语,五百生堕野狐身。”
禅者由于未达空理,误信“不落因果”而五百世为狐;经百丈点破为“不昧因果”,始脱狐身而化去。因此,凡是空谈公案,只是口头上说无相无我,无佛无众生,而不曾经过切实修行的人,便称之为:野狐。
野狐精这个称号并不是百丈野狐公案之后才有的。在之前比如六祖慧能的旁出法嗣南阳慧忠禅师称用所谓“他心通”惑人的大耳三藏为野狐精。野狐这里只是一种象征和代表,野的自然就不是正的,是邪的。
野狐也就用邪见蛊惑人的人。后来禅宗把这个词泛用得比较广,但具备不正之见的修行人都可以说是野狐。
在阿含里有一本《佛说生经》第二十五个故事就是佛说蛊狐乌经。 这则经文故事佛把分裂僧团蛊惑大众的提婆达多说成是只狡猾的狐狸。在《大般涅槃经:卷第三十九》憍陈如品第十三之一 有“善男子,譬如野狐作师子吼。犹如蚊子共金翅鸟捔行迟疾。” 把外道比喻成野狐。
禅不管是作为一种宗教, 还是作为一种哲学思想, 在宋代都得到了更广泛而深入的发展, 深深地影响着士大夫文人的生活、思想和创作,甚至出现了士大夫禅化的现象。到王安石、 苏轼时代更是禅风大炽。在学识上,两人一样,都是儒、释、道统于一身。
元丰七年(1084),苏轼离开住了四年多的贬所黄州,于六月底抵金陵,八月中离开,期间多次拜访王安石,一起吟诗谈佛,颇有相见恨晚、惺惺相惜之感。
苏轼和王安石金陵相见之后,写给好友的信中言:
“某到此,时见荆公,甚喜,时诵诗说佛也。” 【与滕达道二十四首(之一)】
给王安石的信:
“某游门下久矣,然未尝得如此行,朝夕闻所未闻,慰幸之极。已别经宿,怅仰不可言。伏惟台候康胜,不敢重上谒。伏冀顺时为国自重。不宣。”【与王荆公】
蔡绦《西清诗话》:
【元丰中,王文公在金陵,东坡自黄北迁,日与公游,尽论古昔文字,闲即俱味禅悦。公叹息谓人曰:“不知更几百年,方有如此人物。”东坡渡江至仪真,《和游蒋山诗》寄金陵守王胜之益柔,公亟取读,至“峰多巧障日,江远欲浮天”,乃抚几曰:“老夫平生作诗,无此二句。”又在蒋山时,以近制示东坡,东坡云:“若‘积李兮缟夜,崇桃兮炫昼’,自屈、宋没世,旷千馀年,无复《离骚》句法,乃今见之。”荆公曰:“非子瞻见谀,自负亦如此,然未尝为俗子道也。”当是时,想见俗子扫轨矣。】
他们二人每次相见都尽论古昔文字、朝夕诵诗说佛、闲即俱味禅悦,彼此间交流了很多之前闻所未闻的心得。仁宗作序的《天圣广灯录》无论他们有没有读过,里面的公案他们一定知道不少,两人皆在仁宗朝为官,此等盛事当然不会不关心,而且两人都有不少各宗各派的僧友、又都喜欢作佛语、斗禅机,作为文人又都是博闻强记者。百丈禅师的野狐公案无论他们有无谈起过,这个故事必当有会于心。
荆公或是东坡,无论他们是“不落因果”,还是“不昧因果”,脱不开政治身份的他们毕竟是做不到佛家所修真正的觉悟,但文字禅还是能够参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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