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于助人拾金不昧是受教育者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吗?乐于助人拾金不昧
寒冬的兰州,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的环卫工人在平凡中向社会传递出满满的正能量,为兰州注入了一股绵绵不断的暖流,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乐于助人拾金不昧是受教育者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吗乐于助人拾金不昧?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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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的兰州,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的环卫工人在平凡中向社会传递出满满的正能量,为兰州注入了一股绵绵不断的暖流。
“太谢谢你了,帮我打捞手机”
12月2日下午13时45分,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心肥料管理队兰大电脑城流动公厕看管员陈桂香正在进行公厕保洁,忽然有位年轻女士急急忙忙地跑来求助:“我的手机掉厕所了,这可怎么办啊!”因为手机里保存有许多重要的资料、联系电话等,这位女士心急如焚。
陈桂香怕手机已经掉进粪箱,片刻不敢耽搁,急忙戴上手套,把手伸进蹲坑管道去打捞手机。管道很深,她的半只手臂都伸了进去。幸运的是,经过搜寻打捞,最后完好地取出了遗落的手机。重要物品失而复得,这位女士十分开心,嘴里止不住的道谢。“为了一部手机,她帮我下手去捞,不嫌脏、不嫌臭,这样的工作态度让我们敬佩,太谢谢了!”拿着失而复得的手机,这位市民由衷地说。
陈桂香投身公厕保洁工作已经快2年,工作中经常捡到东西,有包、衣服、手机,还有刚买的菜,捡到后她都会妥善保管,等待失主认领。
坚守岗位保洁忙 拾金不昧暖人心
12月2日下午15时,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心保洁一公司的李科明在秦安路进行日常保洁作业。当他清扫到人行道时,被一个“大家伙”挡住了去路,原来是一个不锈钢水槽。
“这么一个‘大家伙’被人遗忘在人行道上,我也不知道如何联系失主。”为了不耽误工作,李科明和同事将水槽放置在安全地点,并在路上一边工作一边等待失主。一个小时后,失主才慌忙寻来。看到自己丢失的水槽完整无损,失主十分激动,当场为李科明买了水果表示感谢。
12月3日上午10时,保洁一公司吴梅芳像往常一样在通渭路进行巡查保洁作业时,发现路边有一个背包。吴梅芳立刻将情况反馈给了办公室,通过多方打听和联系,终于找到了失主。这原来是通渭路上正在执勤的交警的背包。“感谢感谢,太感谢了!”当背包完璧归赵时,这位交警对吴梅芳连连致谢。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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