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出口指示灯设计规范(消防安全出口指示灯的安装规范)
消防安全出口指示灯的安装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只规定了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或安全出口指示灯的安装距离不应大于20米,消防安全出口指示灯的安装规范,安装高度及布灯密度,应该以实际安装使用的环境,应急灯具安装使用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消防检查验收部门的指导,对应急灯具的安装使用密度进行合理的设置;
以下条例条款里面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出口指示灯的安装规范有指导意义,用户在实际的安装过程中可以参考:
《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2010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DBJ 01-611-2002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 54-93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GA 480.1-2004
《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GB 12978-2003
《消防电子产品 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GB 16838-2005
《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 588-2005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DBJ 01-611-200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1年修订版)
《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的通知》公消[2007]502号
安全出口标志灯的安装位置通常在建筑物内通往室外的正常出口和应急
通道的出口处。
单面安全出口标志灯一般安装于出口门框的上方,如果门框太高时,可
安装于门框的侧口位置;
多层和高层建筑各楼层通往楼梯间和消防电梯前室的门口;大面积的厅堂、场、馆通向疏散通道和通往前厅、侧厅、楼梯间的出口;
消防安全出口指示灯疏散通道安装位置参考图
为防止火灾发生时产生的烟雾影响视觉,消防应急灯的安装高度以
2-2.5米为宜,安全出口指示灯的正面画面部分应尽量与安全疏散通道
保持垂直角度。
消防安全指示灯的安装位置通常是在公共建筑物内的安全疏散通道,方便人员疏散时,无论从哪个位置都能够找到正确的紧急逃生出口,消防应急疏散通道或安全紧急出口通道安装的应急疏散指示灯间距不应大于20米。
较大空间的场所按照一定的距离布灯,固定于安全出口通道的立柱上面,或壁挂于墙面上,或吊挂于天花板等多种形式;
车站候车厅,机场候机大厅,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型公共场所,建议适当加大布灯密度;安全出口疏散指示灯宜采用宽度大于600毫米的应急指示灯具,便于突发停电时可以更加直观,迅速地发现应急灯具所在位置,准确地引导人员安全撤离;同时也提升了使用场所光照的部分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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