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野生动物保护措施(新野保时代)
在北京,有六百多种陆生野生动物。它们与人类比邻而居,共享同一片碧水蓝天。从今年6月1号开始,新《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它将为进一步斩断猎捕、运输、贩卖野生动物的利益链条,竖起制度藩篱。目前,北京野生动物保护的现状如何?新规之下,将发生什么改变?我们的生活,又将因《条例》产生什么变化?
北京远郊,一座无名山,被郁郁葱葱的树林覆盖。山林之间,山雀歌声婉转,合着啄木鸟发出的哒哒声,像在进行着一场二重唱。山巅,一只金雕盘旋,随时准备着冲向猎物。这是一片封山育林区。老贺是这里的护林员。不久前,他在巡山过程中,发现了野猪的踪迹:
“就是前几天。在那儿喝水。老大一头了。差不多两百来斤吧!”
丰富的植被,良好的生态环境,吸引着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在北京“落脚、安家”。数据显示,截止2019年底,北京市域内森林覆盖率接近44%,湿地面积达5.14万公顷。与此同时,北京已监测到的陆生野生动物种类有600多种,其中主要是鸟类。它们包括褐马鸡、黑鹳等濒危、珍稀野生动物。
然而,动物们的生活却并不总是宁静。本应与人无争的它们,却难逃从捕兽夹到餐桌,从捕网到鸟笼的命运。昌平法院法官杨杰在工作之余是一名动物保护志愿者。说起这个话题,他格外有感触。有一次在北京山区考察追踪动物行迹时,他差一点被捕兽夹夹断腿:
“什么人都有。那应该是个捕野猪的夹子,就埋在地上。”
他还曾经救过一只被兽夹夹到血肉模糊的貉:
“你看到了才知道什么叫皮开肉绽。太惨了。下夹子的人还找我要夹子,我就报警了。警察后来还去他家,查了他的冰箱。”
西城区法院、检察院集中办理北京涉野生动物保护犯罪案件。统计来看,自2016年到2019年,法院审理北京涉野生动物案件65件。其中,非法狩猎罪案件占近一半,其他还包括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动物制品,以及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案件。检察官魏文博向记者介绍,北京地处鸟类迁徙通道,发生在北京的非法狩猎案件特点突出:
“比如说候鸟迁徙的时候,有一些鸟类从北方到南方迁徙路过北京,这个时候,非法猎捕的案件会多一些,通过粘网的方式,来捕鸟。”
事实上,即便在野生动物保护被广泛提及的当下,顶峰作案的人也存在。市园林绿化局的数据显示,自今年1月底以来,全市园林绿化系统破获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3起,采取强制措施14人,行政案件2起,处理违法人员2人,收缴、解救野生动物131只(头),收缴野生动物制品2.5公斤,收缴猎捕工具91件(套)。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处处长张志明从2001年开始,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他说,这些年来,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总体呈下降趋势,但这个现象仍然客观存在:
“野生动物救护中心2005年的时候建成,我们救护中心收到执法罚没的动物是最高的,大概超过了1万只。从这10年来看,执法、罚没呈下降趋势,每年是1000只或者几百支。违法捕猎的人,还真不一定是农民。过去违法捕猎,为了吃,可能农民他会去干,但现在,有些人它是为了养。有一些爱好者,他带着工具到郊外去猎捕。”
2019年11月9号凌晨1点46分,一辆由沈阳开往北京的大巴车驶入京沈高速西集检查站。执法人员从车上查获了4种200多只野生鸟类。在现场的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副主任胡岩说:
“这些鸟都是野生鸟,初步判断有松雀、山雀、黄雀,这些动物拿到中心后会进行看护饲养,再进行野外放生。”
这是一次针对外省大巴车非法运输野生鸟类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行动。根据前期排查线索,北京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在本市多个交通枢纽设卡检查。而事实上,流入北京市场的野生动物,大多也是通过跨省运输,本地猎捕的只占一小部分。张志明告诉记者:
“北京市场上出现的卖的野生动物,大多在周边河北、山西、天津在这周边猎捕以后再运输到北京,因为北京市场大。”
在销售上,不法人员的手段日益隐蔽。这给执法增添了不小难度:
“像这些卖鸟人,他就混杂在各类的市场当中。比如,混迹在鸽子市场里面,本来是卖鹦鹉的,夹带一些野生鸟在里头。还有一个执法难度比较大的,就是网络。在网络商品交易平台上,或者一些社交网站上,一些人发一些帖子,甚至他用这暗语。他都不会说我卖什么动物。这个证据让咱们怎么收集?现在案件从检察院到法院又对证据要求非常严格,所以野生动物执法真的是挺难的。”
除了野生动物及制品通过网络进行交易外,改头换面后的“狩猎工具”也在网上大行其道。记者在某平台上以“弹弓”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不少售卖大杀伤力、甚至是激光弹弓的商户。
在一家店铺,记者发现,尽管商品标题里并没有包含与“捕猎”相近的关键词,但“买家秀”中多次出现打鸟、射鱼的文字和图片。更有商家在广告语中写到,“小时候要是有这个神器,顿顿烤野鸡”。说起这些,法官杨杰既气愤又无奈:
“弹弓打鸟,打的是那些行动比较慢的鸟,比如山鸡。被弹弓打伤的鸟不好治,一般是贯穿伤。这种(行为)也不好抓。你看到了他拿个弹弓,他说他是射击协会练准头的,你也拿他没办法。”
而即便抓获了嫌疑人,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处罚也较轻。记者查阅北京法院近年审理的多件北京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发现,相关犯罪刑罚轻缓化特征凸显。加大处罚力度对于遏制这类违法、犯罪行为势在必行。
今年的4月24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将于6月1号起实施。其中规定,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列入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违法猎捕、食用、利用、出售、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在现有法律的基础上予以加重处罚。张志明向记者解释道:
“我们这次提出,北京市是全域、全年禁猎,你甭管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你都不能猎捕。如果你有猎捕的行为,即使你没有猎获物,也要进行5千以上2万以下的罚款。过去像这样的,只是参照野保法,处罚比较轻,一般是口头教育。现在我们加大处罚的力度,过去国家大法规定是比如5倍到10倍罚款,我们这次可能是5到20倍,这样有好几个条款,起到震慑的作用。”
为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对于涉及野生动物猎捕、运输、交易各环节的监管,《条例》对各部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
“过去如果在市场上发生贩卖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我们野生动物管理部门进市场有一定难度,因为这市场说白了是由市场部门来管理的。从市场管理部门来说,他们也不太认识动物,想查处,力度不够。这次条例当中提出来,要建立这种部门执法的协调机制。还有我们也明确了平台责任,如果为野生动物违法交易提供服务,它就本身就违法。包括宾馆、饭店、餐馆、农家乐你经营野生动物,也是违法的,你说人家带着东西让你来料加工,也不允许。”
在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方面,《条例》实行严格控制:“在人工繁育这块我们仅限于科学研究、物种的保护、药用和展示几个方面用途,你要以食用为目的,过去也没批过,将来是更不允许的。”
记者采访的市民表示:“《条例》对保护野生动物,让它们自由生长挺好的,有必要;对人类自己的病害也少一个传播!”
不过,应该看到,《条例》虽然加大了对于威慑,但在执行上,如何在现有的人力,物力之下,确保《条例》执行到位,也考验着基层的执法水平。北京师范大学动物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邓文洪建议:
“一个就是定期的专项执法,尤其是在春季和秋季一些鸟类的迁徙季节。另外对于一些经营和利用野生动物及野生动物制品进行专项治理,多部门相互协同作战。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便是加大宣传力度,依靠广大民众,比如说设立举报专线。”
另外,如何切断跨省的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原则性规定也有待细化。对此,张志明表示,目前,北京正在联合天津和河北,做一些基础性工作:
“比如像监测,我们现在和河北、天津有一个信息共享机制。再比如在房山和河北交界的地方,老有一些卖野生动物的,下一步在执法上我们会相互进行信息的通报以及更多的合作,站在一个京津冀的高度去考虑。”
眼下,多部门已经行动起来。近日,本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农业农村、园林、城管、公安等部门,对各大市场、商超、餐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查违法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以昌平区为例。昌平区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工作人员杨化说:
“经营商户、市场,大型和个体商超,便利店、食杂店,包括餐饮服务单位的后厨,包括我们想到的一些风险点,比如农家院里边我们进行全方位排查,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经营野生动物的情况。如果真是检查到了,绝对是依法严办,绝不姑息。”
针对《条例》中提到,支持依法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相关部门和公益组织也在行动。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魏文博告诉记者:
“我们院在今年办理了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系列案件,发现了行政主管机关在行政许可和监督中存在的若干的漏洞。目前我们已经向本院的公益诉讼部门移送了线索。”
而对于我们普通人,保护野生动物需要从身边点滴做起。北京林业大学教授陈文汇作为专家参与了《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的起草。他认为,最关键的,是需要树立对于生命的平等观:
“北京位于全球三大鸟类迁飞通道上,每年路过北京,在北京停歇的鸟大约有330多万只。我们北京市的保护管理条例,就是新形势、新局面条件下制定的一部全面系统的制度体系。从我个人来讲,我希望北京市建设成一个生态文明的示范地,一个人与动物和谐共生的典范区域。我希望我们更多的人,能够把动物当做一个平等的生命个体来对待,真正让动物和人共生共长。”
采写记者:马骏 晋旭 王悦 宗晓畅
微信编辑:陆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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