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当上皇帝的过程(御史逼迫朱元璋承认错误)
大明洪武年间的某一天晚上,巡城御史周观政在应天(今南京)的奉天门检查工作,突然发现几名大内的太监带着一队女乐,正要从奉天门进入皇宫。大明法规命令:女乐不准入宫。周观政看到这样有违法理的事情,自然不能纵容,于是上前制止。
没想到领头的太监非常不以为然,煞有介事地说:“我是奉圣旨办事!”说完就打算继续往宫里走。周观政挺身挡住去路,声明此事与法不符,坚决不许女乐入宫。领头的太监没招,只能跑去禀报皇帝朱元璋。
这里插个嘴:什么是女乐?其实就是歌舞伎。为何女乐不许入大内?
- 一来,因为从事女乐的人,不是出身卑微的社会底层,便是罪臣的妻女被罚为官伎,社会地位比普通的下层百姓更为低贱,平时走路,都是不允许走在马路中间的。
- 二来,歌舞伎行乐后,容易与客人发生一些有伤风化的事情,皇帝皇子虽然生活也奢靡,但也要遵从內宫规范,与女乐厮混轻了说,属于降低身份,严重点说,就是违法放纵,明朝法令是不允许的。
所以,周观政拦截女乐不仅是在维护法理,更是在维护皇家的体面,虽说连皇帝的面子都不给,貌似不近人情,但维护国家法制,确实是御史的工作职责,周御史如此较真儿,也是对工作认真负责的表现。这个周观政果真人如其名,这个官当得确实非常周正。
书归正传,朱元璋听了管事太监的回禀,知道自己理亏,立即改正错误,派人打发女乐们回去,并传口谕让周观政也回家休息。“御史且休,女乐已罢不用。”
皇帝能知错就改,还口谕安抚了周观政,按说事情这么结束应该可以了。但是周御史不依不饶:“必面奉诏”。就是说,这事得跟皇上当面说清楚,因为我的工作有流程,查出来的事情不仅要查明原因落实到当事人,还得出结果,要不然今天的工作日报都没法写了。所以还请陛下移驾,当面来跟微臣说清楚比较好。
不仅演出没看上,堂堂天子,还得正儿八经地去跟一个七品芝麻官汇报工作,想来朱元璋当时心里也是郁闷的,如果换了某个昏君,估计周观政的脑袋已经搬家了。
但洪武皇帝这时候还是体现了他的大度和贤达,不仅亲自出宫,还非常详细耐心地与周御史沟通:
宫中音乐废缺,欲使内家肄习耳。朕已悔之,御史言是也。
我叫这些人来,不是为了自己享受,而是宫里没有好乐师,我是让她们进来给宫里的乐师做培训的。现在我后悔了,知道这事办得不合适,周御史你说的对,做得很好。
这番话虽说给自己找了台阶,但其实就是认了错。想想朱元璋杀功臣连眼睛都不眨,为何会对周观政这样一个芝麻官忍气吞声?其实朱元璋这么办事,一点都不跌份。
一、朱元璋亲自设立的监督制度,当然要力挺
朱元璋在建国之初,便设立了相对完善的官员监督制度,朝中有专门对各级官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的“言官”,这些“言官”便是御史,周观政就是御史之一,管理这些御史的机构是御史台,后来又被改名为督察院。
这些御史没有具体工作,岗位职责便是“挑毛病”,然后向皇帝“打小报告”,虽然级别不高,但是威信不低,“上可警示天子,下可弹劾官员”,明朝初期非常注重官员的勤政和清廉,哪个官员要是被御史弹劾了,那可真够喝一壶的,所以即便当朝宰相也不敢轻易招惹这些人。
当然御史台的权限这样大,与朱元璋的力挺是分不开的。比如说周观政查女乐这个事,正好可以让朱元璋当个宣传材料:即便是九五之尊的皇帝,只要御史说得有道理,也要虚心接受批评,改正错误。你们这些官员难道还能比皇帝更威风吗?
表面上朱元璋是“受了气”,但实际上却在朝中立了威。从此后御史们会更加勇于直言,而各级官员们也会谨小慎微,严格控制自己的言行。
二、朱元璋如何管理言官
别看表面上朱元璋给足了言官们面子,但实际上,对御史台的控制大权,却是牢牢地掌握在皇帝手上。那么朱元璋是如何对自己设立的这套政治监督系统进行有效管理的呢?
1、对御史的选拔有一定的要求御史的权力虽大,但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当的,有几个起码的条件必须满足:
首先,是业务能力要到位,对大明律法必须了然于胸。这是个非常基础的要求,毕竟不熟悉法律的话,监督便没有了标准,成了“瞎管”。
其次,是要有口才和文采,就拿周观政这事来说,周御史看似有些钻牛角尖,但面对皇上,做不到逻辑上的清晰,依据上的有理有利有节,还有表达上的不卑不亢,可能打动圣心吗?可见人家周观政是有本事的,而且工作能力相当强。至于口才和文采要好到什么程度,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后面东林党中,那些骂人没有脏字,一笔暗藏乾坤的文人水准。
再有,也是最重要的,做御史的人必须刚直不阿,最好耿直到“死心眼”的地步,不畏强权,坚持信念。这个岗位对“一根筋”的道学先生来说,是再适合不过的。这些人虽然手无缚鸡之力,但是以生命捍卫“真理”的勇气却是大大地有。
2、对御史权限的拿捏《明史•官职志》中对监察御史的职责说得很明白:
主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
御史的主要工作,就是要查明官场上的不正之风后,向上级进行汇报,汇报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以书面形式公开把问题挑明,另一种是以机密文件的形式进行密报。
别看监察御史上可监督皇帝,下能弹劾百官,但其实他们官位的品级并不高,普通的御史再威风也就是个七品官,即便是御史台的领导御史中丞,也只有正四品。这是一种明显的下官监督上官的做法,如此一来,御史想真的对朝廷大员进行实质性的管理,确实是谈不上的。
这么一看,御史是只有“找茬”和“上报”的权限,而没有进行处置权限的(如果是奉命“替天巡狩”的话,权限范围会有所不同)。看来朱元璋的意思,是找一拨人帮他发现问题,但是如何解决问题,还是要他老人家自己掂量着办才行。
三、谁来对御史进行考核监督?
看过前文,估计不少朋友会对明朝这种低职位高权限的监督体制感到疑惑,谁又能保证这些手中掌握弹劾大权的御史们,可以始终大公无私,不会徇私枉法、打击报复呢?别着急,对御史们的工作,也是有部门进行监督的。
朱元璋为了防止督察院的官员渎职,就又设置了一个平级官职来监督御史台,叫做“六科给事中”。不少人看到这里,就感叹:这好比是督察院给其他衙门的官员记考勤,而六科给事中又给御史们记考勤一样,机构设置好繁琐,有必要吗?这个确实需要解释一下。
所谓“六科给事中”,就是对应朝廷的六部,分别设置六科,各科设置给事中一人。这些人虽然只是个七品官,但是权力却大得出奇。特别是朱元璋废除了丞相后,六科给事中就开始承接了之前中书省的部分职能。
除了考核御史的工作外,对于皇帝交办各部的事情,都需要在给事中那里进行登记备案,他们每隔五天便要对这些事情进行一次督办,检查执行进度,或者推进程度。如果发现有办事不利的情况,就向皇帝上报;当然各部门如果已经把事情办完了,也得主动去找给事中进行考核,然后从备案登记中销账,才能算最终完成任务。
如果仔细品味一下,就不难发现检察院和六科给事中,看似重复繁冗的存在中,隐藏着相互勾连、监督和权力制约的关系。不能不佩服朱元璋清奇的脑洞和缜密的设计,或许对一个一心只想把天下全部大权都集中到自己一个人手中,又不想受任何制约的帝王来说,这样的部门配置,确实是最能令他满意的选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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