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卦通用公式(直方周易否九四)
【否】九四 有⑴命⑵,无⑶咎⑷,畴⑸离⑹祉⑺。
【译】九四 存在的规律是在没有自然灾害的前提下,已耕作的田地里稻谷落地,下一年自生的稻既是福祉。
注释:⑴“有”存在。《论语·子张》:“文武之道,未坠于地,在人。”
⑵“命”道理,规律。《康熙字典》《诗经·周颂》:“维天之命,于穆不已。”《笺》命,犹道也。
⑶“无”没有。《论语·为政》:“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⑷“咎”灾害,灾祸。《尚书·洪范》:“曰咎征:曰狂,恒雨若。”(征:征兆。雨:下雨。)
⑸“畴”已耕作的田地。《孟子·尽心上》:“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
⑹“离”稻谷落地,下一年自生的稻。《淮南子·泰族训》:“离先稻熟,而农夫耨之,不以小利伤大获也。” 高诱注:“稻米随而生者为离,与稻相似,耨之,为其少实。”
⑺“祉”福祉。《国语·周语》:“谓其能以嘉祉殷富生物也。”
【否】九四 象曰 有命无咎。志⑴行⑵也。
【译】象“存在的规律是在没有自然灾害的前提下,”这里记述的是规律。
注释:⑴“志”记述,记载。《庄子·逍遥游》:“齐谐者,志怪者也。”
⑵“行”常轨,规律。《诗经·小雅·十月之交》:“日月告凶,不用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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