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起诉vivo不正当竞争结果,腾讯诉vivo不正当竞争将开庭
济南中院官网显示,腾讯诉vivo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将于5月20日开庭。
此轮诉讼是腾讯应用宝诉vivo利用手机底层系统优势,通过插入弹窗、文字、按钮、设置风险检测等方式,限制用户正常下载安装应用宝以及通过应用宝下载安装应用,同时诱导用户到vivo自带的应用商店下载或安装应用,以此获得更多的流量和商业利益。
此前,法院作出了行为保全民事裁定,要求vivo立即停止在其手机上以插入弹窗、文字、按钮、设置风险监测等方式,妨碍应用宝应用正常运行以及通过上述方式为vivo应用商店导流的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一)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
(二)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三)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四)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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