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妆是女方个人财产吗(嫁妆居然不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嫁妆是女方个人财产吗(嫁妆居然不是女方的个人财产)(1)

结婚时父母给出嫁的女儿准备嫁妆是中国的传统。在古代嫁妆是新娘子的私有财产,婆家是无权动用和干涉的,如果要动媳妇的嫁妆,必须得到媳妇的同意,而媳妇如果不同意也是正当的。但是,现在,嫁妆却有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并不能全部带走。究竟什么情况下离婚时可以带走全部嫁妆。什么情况下又需要分割嫁妆呢?

小美和弟弟从小感情深厚,小美研究生毕业后和小强结婚,当时小美的父母给了小美三十万陪嫁。后来弟弟准备结婚,小美拿出部分嫁妆给弟弟买了车。小强知道后大发雷霆,指责小美擅自用共同财产给弟弟买车。小美则坚持认为,自己花的是自己的钱,小强无权干涉。

在结婚时,女方父母出于对女儿的疼爱,会陪送的房子、首饰、家电、汽车等财物。那么,这些陪嫁究竟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在法律上,女方娘家配送嫁妆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赠与行为,至于赠与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还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需要结合嫁妆赠与具体时间判断。

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婚内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外,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予以分割。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陪嫁的是房产则不能一概而论!

婚前陪嫁,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是毋庸置疑的。婚后赠送的陪嫁,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关键是要看房屋登记情形。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女儿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女儿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女儿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对方名下的视为对双方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实践中还有女方父母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或者双方名下,此种情况下房产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女儿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出资父母的子女可以适当多分。

友情提示

随着物价上涨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天价嫁妆的新闻铺天盖地,普通人家的陪嫁也越来越丰厚了。但现行法律没有对“嫁妆”归属没有明确规定,一旦夫妻感情发生裂痕极容易发生争议。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可以选择在结婚前把丑话说在前面,提前对“嫁妆”归属做出明确约定。当然,还需要注意婚后家庭开销支出琐碎繁杂,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很容易混淆,建议对婚前陪嫁金钱建立单独账户,专款专用。

作者: 北京百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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