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七方面营商环境问题(反对挈篮子)
2019-03-04 07:22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周琳子
3月4日,温州市纪委监委发布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三张清单”,开展反对“挈篮子”承诺,着力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进一步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开放化水平,形成“办事不求人”的社会氛围,构建更加开放融通的市场环境。这三张清单分别是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政商交往“正面清单”、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政商交往“负面清单”、清廉民企建设“引导清单”,每张清单各7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全局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集中体现在“两个健康”上。2016年3月4日,在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系统、全面、深刻阐述了“两个健康”的思想内涵。作为中国民营经济的先发地,温州于去年10月17日启动创建全国首个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
在创建路上现实摆在眼前——温州民营企业数量占总量的99.5%,温州全市在册市场主体达95万户,其中企业26万户,个体工商户69万户,相当于每10个温州人中就有一个经商办企业。党委政府如何用好“有形之手”,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给市场主体以信心、以温暖?聚焦企业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全周期的痛点、堵点和难点,温州市委市政府开展“三清单一承诺”行动,引导清廉民企建设,全力打造全国一流的营商环境。
“三张清单”有何亮点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龚大昕介绍“三张清单”特点。7项“正面清单”特别强调要优化涉企服务,为民营企业和温商回归项目提供全方位支持;主动向民营企业提供有效的政策解读与明确指引,帮助企业争取各类扶持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及时解决民营企业各类历史遗留问题。
“负面清单”主要包括涉企服务中故意刁难、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对民营企业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向企业乱摊派、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把政策优惠当成熟人的“福利”“红包”,或以政策、纪律为借口把民营企业合理诉求拒之门外等。
除“正面”和“负面”两张清单外,政商交往中还要建立一张清廉民企建设的“引导清单”,引导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自觉做到积极建言献策、反映实情,主动加强与党委、政府的沟通交流,为促进“两个健康”提供“温州智慧”。
“三张清单”之外,温州要求全市各级干部严格按法办事、严守规则和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进一步引导干部严守纪律规矩、以良好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温州明确,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乡科级及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中央、省垂直管理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需承诺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居中斡旋、提供帮助、与他人合作、打招呼说情等方式,突破法纪规则,妨碍公平公正,破坏营商环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龚大昕介绍,“三张清单”中的内容紧扣温州实际。比如针对贯彻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国在外温州商会“年会回归”,鼓励推动企业上市等决策部署,《实施方案》明确机关工作人员可经批准后参加相关活动,打消一些干部的顾虑。同时也要求相关活动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公务管理规定。同时,贯穿“亲”“清”主线。鼓励政商正常交往,对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优化涉企服务、推行涉企柔性执法、帮助企业争取扶持政策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明确清晰交往底线,对在涉企服务中故意刁难、办事拖拉、推诿扯皮,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向企业乱摊派、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提出禁止性要求。
“七大举措”保驾护航
根据部署,温州各单位将对照“三清单一承诺”开展自查,重点排查落实政商交往“正面清单”中存在的不足、落实政商交往“负面清单”中存在的问题、可能衍生“挈篮子”问题的制度缺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将针对反映落实“三清单一承诺”不到位的问题线索优先核实,限时办结,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典型案例一律公开曝光。
与此同时,温州着眼于营造支持改革、鼓励担当的良好氛围,大胆宽容干部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失误错误,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对“三清单一承诺”行动中适用容错免责的具体事项,可按照程序予以容错纠错,对故意诬告、散布谣言、打击报复、干扰改革创新等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在实施“三清单一承诺”的基础上,目前,温州当前正深入推进“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常态化开展“万名干部进万企”活动,建立问题清单、落实清单、责任清单,实打实解难题、稳企业;正深入开展优化涉企执法环境、深化民生领域专项治理、深化“万人双评议”活动、推进清廉民企建设,并将设立民营企业维权服务中心,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动联应,凡诉必查、凡查必严。
浙江新闻
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政商交往“正面清单”
(1)优化涉企服务,为民营企业和温商回归项目提供全方位支持,需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应予积极回应或协调办理。
(2)主动向民营企业提供有效的政策解读与明确指引,帮助企业争取各类扶持政策。
(3)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及时解决民营企业各类历史遗留问题。
(4)参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企业上市策划、重大项目开工仪式等活动。
(5)参加商(协)会举办的年会、茶话会、学习考察等旨在交流信息、听取意见、推动发展的商务活动。
(6)到企业调研或上门服务,确需企业提供用餐的,可按公务接待标准在企业食堂安排工作餐。
(7)参加其他有利于营商环境优化、有利于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但不违反相关纪律要求的活动。
参加第(4)、(5)、(6)条所述活动,需经批准并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公务管理规定。
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政商交往“负面清单”
(1)在涉企服务中故意刁难、办事拖拉、推诿扯皮。
(2)对民营企业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向企业乱摊派、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
(3)把政策优惠当成熟人的“福利”“红包”,或以政策、纪律为借口把民营企业合理诉求拒之门外。
(4)违规在民营企业中搭股经商,强制或暗示民营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或服务,向民营企业违规借贷放贷、揽储揽保、承揽工程。
(5)利用职权索取或接受民营企业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收受礼金礼品礼卡、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财物。
(6)在市场准入、证照办理、项目审批、土地征用、市场监管、税收征管、金融贷款、财政补贴等环节吃拿卡要、以权谋私。
(7)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纪律规定、破坏营商环境、影响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的行为。
清廉民企建设“引导清单”
推进清廉民企建设,引导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自觉做到:
(1)积极建言献策、反映实情,主动加强与党委、政府的沟通交流,为促进“两个健康”提供“温州智慧”。
(2)守住法律诚信底线,坚持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不踩红线。
(3)传承“义利并举、以义为先”的温州文化基因和温商精神,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4)不通过向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予企业股份或其他财产、代为理财、安排挂名领薪等方式输送利益,腐蚀、拉拢、围猎干部。
(5)不以不正当手段谋取政治荣誉和职务安排。
(6)不以非法手段或途径影响干部选拔任用、公共决策及公正执行公务。
(7)不编造、利用虚假情况威胁、要挟、诋毁、诬陷干部,谋取不正当利益。
开展反对“挈篮子”承诺
1.承诺对象。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乡科级及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中央、省垂直管理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
2.承诺内容。承诺反对“挈篮子”,即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居中斡旋、提供帮助、与他人合作、打招呼说情等方式,突破法纪规则,妨碍公平公正,破坏营商环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3.承诺方式。书面签订《反对“挈篮子”承诺书》(附件1),并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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